在閱讀文章內容之前,首先和大家說明以下四點:
一、自2018年1月1日起,上海已全面廢止臨時居住證;
二、工作證明、社保繳納也都不再要求;
三、港澳臺及外籍人士,沒有辦理居住證的說法,需要的是到房子所屬的派出所辦理居住登記;
四、辦理居住證的房屋只能是住宅,酒店式公寓、辦公樓一類的是不能辦理的。
申請辦理《上海市居住證》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在本市辦理居住登記滿半年,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境內來滬人員,可以依據本辦法申領《居住證》。
2、申請人應當根據申辦條件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并對申辦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3、最近不少用戶反映去社區辦理居住登記的時候,社區窗口工作人員要他們去區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住房租賃合同網簽》,然后再來社區做《房屋租賃備案》。
1)辦理地址:居住地所屬區房地產交易中心
2)辦理材料:
■產權所有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租房申請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住房租賃合同網簽申請書》下載鏈接:
表格下載
■居住房屋租賃合同模板下載:
表格下載
■住房證明(以下只需要提交其中一項)
a)咖啡色《房屋所有權證》;
b)綠色或黃色《上海市房地產權證》;
c)紅色《不動產權證》;
d)《上海市房地產登記證明(預告登記)》及房屋交接書;
e)《上海市不動產登記證明(預告登記)》及房屋交接書;
f)《上海市新建商品房出售合同》,或者《上海市新建商品房預售合同》及房屋交接書;
g)《上海市租用居住公房憑證》。
居住登記
1.辦理居住證需要準備的材料
?。?)填寫《居住登記信息表》;
?。?)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證或者戶口簿的復印件(驗原件);
?。?)在滬合法居住證明:
居住在本人或近親屬自購住房的,提供相應的房地產權證明復印件(驗原件);
居住在本人或近親屬租賃住房的,提供房屋管理部門出具的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證明復印件(驗原件);
居住在單位、學校集體宿舍的,提供單位、學校人事或者保衛部門出具的集體宿舍證明。(集體證明由單位或保衛部門出具加蓋公章!具體的和辦事處確認!)
?。?)居住在近親屬自購或者租賃住房的,還應當提供相應的親屬關系證明。近親屬,包括父母、配偶、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同胞兄弟姐妹。
2.辦理地點
居住地所屬的社區事物受理中心
居住登記滿6個月之后,可以申請辦理居住證
1、需要準備的材料
?。?)《上海市居住證申請表》;
?。?)本人居民身份證或者戶口簿的復印件(驗原件)。
?。?)申請人現居住地址與居住登記地址不一致的,應當提供相應的在滬合法居住證明:
居住在本人或近親屬自購住房的,提供相應的房地產權證明復印件(驗原件);
居住在本人或近親屬租賃住房的,提供房屋管理部門出具的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證明復印件(驗原件);
居住在單位、學校集體宿舍的,提供單位、學校人事或者保衛部門出具的集體宿舍證明。
居住在近親屬自購或者租賃住房的,還應當提供相應的親屬關系證明。近親屬,包括父母、配偶、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同胞兄弟姐妹。
2、辦理地點
居住地所屬的社區事物受理中心
注意:除上述規定的基本材料外,申請人還應當根據自身情況和需求,提供相應證明材料
1.受理與補齊
攜帶好本人身份證,以及身份證正反兩面復印件,2份
以上材料材料齊全后,在房屋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提交,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收到申辦材料后,對材料齊全的,應當出具受理憑證;對材料不齊全的,應當當場告知申請人補齊材料,并將申請材料退還申請人。
對材料齊全的,應當在居住證信息系統中登記信息、拍照,并出具《居住登記憑證》受理回執。
2.材料移送
(1)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應當自受理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將相關申辦材料移送所在地公安派出所。
(2)公安派出所收到申辦材料后,應當在6個工作日內,通過信息系統進行后臺比對完成核定。
(3)對符合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申領條件之一的,公安制證部門應在7個工作日內完成證件制作。
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收到公安部門制作的《居住證》后,會在2個工作日內通知申請人前來領取。申請人領證時應交回《上海市居住證受理回執》和出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
境內來滬人員首次申領《上海市居住證》的,免收工本費。
境內來滬人員首次申領《上海市居住證》的,免收工本費。
因個人原因重新申領或者換領、補領《居住證》的,由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向申請人收取證件工本費,并出具全市統一的定額收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