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1年上海居住證積分辦理流程:
持證人需要申請積分的,可通過搜索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方網站,登錄上海市居住證積分管理信息系統進行網上模擬估分,達到標準分值的,向用人單位提出申請,委托用人單位向注冊地區、縣人才服務中心申請積分。
上海居住證積分資料:持證人有效期內的《上海市居住證》,《上海市居住證積分申請表》等。
2021年上海居住證積分辦理材料:
除特殊說明外,所有積分申請材料均須核對原件,留復印件。
一、基本材料(必須提供)
1、單位人事專員介紹信、身份證;
2、持證人有效期內的《上海市居住證》;
3、《上海市居住證》積分申請表(網上打印、表格上加蓋單位公章);
4、持證人有效身份證件;
5、持證人戶籍證明(家庭戶口可提供戶口簿,需提供具有詳細地址頁的首頁及本人信息頁;集體戶口提供所在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或提供具有詳細戶籍地址的集體戶口首頁及本人信息頁);
6、一年期及以上的勞動(聘用)合同(合同離截止日期應還有2個月以上有效期;事業單位提供聘用合同;其他單位提供勞動合同,具有資質的人才派遣機構派遣的,還需提供派遣單位與用工單位的派遣協議、派遣崗位協議);
7、單位營業執照(事業單位法人登記證、社團或非企業法人證書)和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
二、積分材料(對應積分指標,申請人可自愿提供)
1、學歷、學位證書(需按照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規定取得的被國家認可的國內外學歷學位證書,國(境)外學歷學位還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2、在本市工作期間取得的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和所在單位的聘書、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證書、技能類國家職業資格證書;
(1)用人單位所聘崗位與專業、工種需相符
(2)需要注冊的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需注冊并在有效注冊期內
(3)在外省市獲得的技能類國家職業資格三級及以上證書,通過本市復評或驗證的,視同在本市獲得
(4)國家級技能鑒定機構頒發的行業特有的技能類職業資格證書,相關國有大企業提供的,予以認可;其他單位提供的,需提請設在本市的鑒定機構予以驗證
(5)通過考試取得的職稱或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證書,應提供《資格考試合格人員登記表》;通過評審取得的職稱資格,應有評審表(無需提供,但檔案中應有相關材料)
3、最近6個月的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
4、配偶為本市戶籍的,提供結婚證、配偶身份證、配偶戶口簿;
5、投資納稅或帶動本地就業積分所需材料;
(1)持證人在本市投資企業的驗資報告
(2)工商檔案機讀材料
(3)最近連續3年在本市的納稅明細
(4)用人單位出具的最近連續3年聘用本市戶籍人員名單(須連續在本市繳納職工社會保險6個月以上)
6、持證人在本市工作期間獲得的部、委、辦、局等市級機關及以上政府表彰獎勵證書(持證人申請表彰獎勵的,由表彰獎勵主辦單位向市評比達標表彰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備案后可獲得)。
注意事項
1、個人必須通過公司申請上海居住證積分。
2、選擇與專業、職稱相關的企業從事相應工作,簽訂與資格證書或職稱相符的勞動合同。
3、上海居住證積分資格證書需注冊,資格證書或職稱必須在上海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上可以查詢到。
4、學習時間上,???、本科不要重疊,如有重疊學歷則不能使用本科學歷學位積分,不能用本科學歷考取的資格證書或職稱進行積分。
5、必須要有高中檔案;專本科檔案經歷清楚,不能有矛盾之處。
6、不能違法計劃生育,取得獨生子女證或二胎再生育證明。
7、社保不要斷交補交,社保和個稅繳納單位需一致
8、首次辦理居住證最好在6月底--7月初,因為小孩中高考前,上海居住證積分必須在有效期內。有家長在4月到期,續辦上海居住證后在去辦理上海居住證積分續辦,發生一些小問題不能及時積分,導致小孩沒辦法中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