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特區規定今年1月1日實施后,無論深戶非深戶,企業都必須為員工繳納失業保險。此外,由于3月1日起,深圳市上調最低工資標準,深圳市失業保險金上調為1280元/月。符合條件的深戶和異地務工人員均可辦理失業登記和申領。
人社局提醒注意本月保險費賬單變化
市人社局在其官方微博公布,深圳市失業保險金上調為1280元/月。據介紹,新的特區失業保險規定今年1月1日實施后,無論深戶非深戶,企業都必須為員工繳納失業保險。由于3月1日起,深圳市上調最低工資標準為1600元/月,市失業保險費是以最低工資標準為繳費基數按月繳納,其中單位繳納2%,即32元,職工繳1%,即16元。失業保險金標準則為最低工資標準的80%,即1280元/月。市人社局提醒,勞動者應該注意這個月自己保險費賬單上的變化,如發現企業有違法行為,可到各級勞動保障監察部門或撥打舉報。
相應的失業登記辦事指南和失業保險金申領辦事指南近期也相繼公布。在法定勞動年齡內、有勞動能力和就業要求、處于無業狀態,且符合相關規定的本市戶籍人員和異地務工人員,均可到戶籍地所在區或居住地所在區的任一街道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辦理。但值得注意的是,自辦理失業登記之日起,連續6個月未向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報告本人就業失業狀況的,注銷失業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