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客想在東莞買房,并無相關社保證明,工作人員稱交3萬元就可以搞定。繼去年媒體曝出,東莞樓市政策正被架空,開發商幫客戶社保造假的事后,類似的事再次上演。有深圳客自曝,在購買東莞東坑鎮盈濱綠領花園時,現場有工作人員收了3萬元稱可以搞定社保,涉及多個深圳客戶。東坑鎮房管部門回應,社保之前未聯網,審查存漏洞,接下來要開發商重新遞交社保材料,配合公安機關逐一核實。樓盤開發商回應,不是公司行為。東莞公安介入調查,目前已刑事拘留一工作人員,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東坑鎮盈濱綠領花園。有深圳客自曝,在購買該樓盤的房子時,現場有工作人員收了3萬元稱可以搞定社保。
供了一年樓卻被告知沒購房資格
7月31日,東坑鎮盈濱綠領花園業主收樓的日子,在深圳上班的雷小姐去年7月份在這里花了160多萬買了一套房子。本是收樓的大喜日子,可雷小姐卻高興不起來,當初跟一起買入的深圳客,都收到了樓,自己卻被告知,因為社保問題,房管所無法備案,暫時無法收樓。
“當時聽到這個消息就炸了,購房合同簽了,銀行的房貸也供了差不多一年,現在告訴我因為社保問題無法收樓?!崩仔〗阏f,既然無法備案,銀行怎么能夠放貸?自己所有的手續都是按照開發商的要求去辦理,最后卻被告知自己因為沒有購房資格暫時無法收樓,其他跟她一樣的客戶卻能順利通過。雷小姐剛開始懷疑,其中肯定存在貓膩,開發商可能一房多賣。
雷小姐一直追著開發商給出一個合理解釋,樓盤的工作人員最后告訴她,可能是因為社保資料問題,導致房管所無法備案。希望雷小姐接下來配合開發商重新遞交資料,再等半年,到時候再來收樓。
社保資料有異常,其實就是被查出假社保。雷小姐在深圳工作,并未在東莞繳納社保,按照東莞的樓市限購政策,非本市戶籍若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學歷或初級以上職稱的,在前2年內若能逐月連續繳納半年以上社保,則可購買首套房。
事實上,這個限購政策并沒有徹底把外地客擋在門外,限購已經持續兩年多的時間,很多深圳的客人過來這邊買房。業內人士說,政策出臺后,房地產市場也有對策。去年,東莞就被媒體曝出,東莞樓市政策正被架空,開發商幫客戶社保造假的事,其中東坑鎮的一個樓盤就因為這個事,一些參與社保造假的工作人員已被移交司法機關。
外地客花3萬元可搞定購房資格
“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地產界知情人士說,政策剛出臺的時候更加瘋狂,很多開發商明知犯法,但為了樓盤銷售業績,還是會鋌而走險,像被媒體曝光的還是少數。
中國經營報和南方都市報去年相繼曝光了東莞為購房辦理假社保的事,只要花錢,就能搞定社保問題。中介、開發商、落戶代辦等公司形成一條龍式的社保造假鏈條,2萬~4萬元10天內辦齊社保,且保證包過,這讓東莞的樓市精準調控步步失守。
從去年媒體的曝光來看,基本都是在樓盤工作人員的指引下,一次性繳納3萬元,買斷一年社保,然后獲得東莞購房資格。如果嚴格按照東莞樓市限購規定,雷小姐其實沒有在東莞購房的資格,未在東莞范圍實際工作卻虛假購買社保。雷小姐稱,當初就是在營銷中心交了3萬元,才有后來發生的事情。
“當時大家都是這樣做的,現場工作人員說,交3萬元就可以搞定,后面的事就不用我跟進了?!崩仔〗阏f,當初以為他們拿那些錢是每個月交錢,并不知道他們造假。事實上,通過這種方法成交的很多,很多深圳客戶都是這樣操作。其他人都過了,就自己被查出來,自始至終,開發商也沒有人告訴她哪里出問題,直到自己到收樓的日子才發現自己花的3萬元沒起到作用。
當雷小姐發現自己因為社保問題而沒有購房資格的時候,果斷地報警了?!澳切┵Y料都是他們幫忙辦的,簽名也是他們搞定。自己除了交錢,什么也沒參與?!?/p>
雷小姐說,不知道他們干了犯法的事,現在房子肯定買不成了,可自己的損失還是要向開發商討回來,供樓的利息,還有房價上漲帶來的損失,開發商必須承擔。
東莞去年多個樓盤代辦社保遭曝光
自2017年東莞實行嚴厲的“五限”政策以來,非本地戶籍購房者購買首套房需提供2年內在莞連繳1年以上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證明,東莞樓市迅速“降溫”。但“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在“五限”政策下,一條龍式的社保造假鏈條正在形成。
在開發商、中介的“幫助”下,非本地戶籍購房者只要給幾萬元,就可以輕松搞定購房資格的問題。其中,在去年6月被媒體曝光的東莞頤景灣畔等樓盤,正是通過聯合中介、代繳社保的方式,為不具備購房資格的人辦理社保。
一石激起千層浪。2018年6月29日,東莞市房管局正式下發《關于嚴厲打擊偽造社保證明規避我市住房限購政策違法行為的通知》,對偽造社保證明購房行為加碼處理?!锻ㄖ芬?,各鎮街(園區)房管所要把好社保證明材料真實性關,對存在造假行為的,發現一宗,報公安部門處理一宗。同時,對限購政策以來購房人提交的社保證明材料進行排查,梳理匯總存在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情況,對確實通過偽造證明材料違規取得購房資格的購房人,取消其購房資格并報公安部門處理。
房管所
查出社保資料異常致房屋無法備案
8月1日,東坑鎮房地產管理所相關負責人向南都記者證實,當事人雷小姐在春東坑鎮盈濱綠領花園購買的房屋并沒有在東坑鎮房管所進行備案?!爱敃r東坑鎮房管所要求且多次催促雷小姐提供帶有驗證碼的社保證明,但其最終仍沒能提供。因此,房管所并沒有對其所購買的房屋進行備案?!?/p>
該負責人解釋稱,自去年社保全國聯網以后,購房者進行房屋備案,必須要提供帶有驗證碼的社保證明。而房管所只要在系統上輸入驗證碼,參保人的基本資料、社保繳費情況都將一目了然。而這也意味著,今后試圖通過偽造社保證明取得購房資格的違法行為,也將無所遁形。
該負責人介紹,接下來將加強與屬地社保部門溝通,把好社保證明材料真實性關。東坑鎮房管所將協同配合公安部門進行調查,對存在造假行為的,發現一宗,報公安部門處理一宗。并要求東坑鎮盈濱綠領花園重新提交購房者的社保證明材料。對偽造證明材料取得購房資格的購房人,取消其購房資格并移送公安部門。
東莞東坑人社分局相關負責人在接受南都記者采訪時也表示,東坑人社分局將實事求是,全力協助房管所核查當事人雷小姐的社保繳納情況。
樓盤開發商
系個別工作人員行為
媒體去年6月曝光,東莞樓盤以代買社保的方式為不具有購房資格的人群辦理社保問題,雷小姐也是在那段時間在樓盤營銷中心交了3萬元辦理社保的。
南都記者從雷小姐給出的合同和供樓的流水看到,雷小姐是從2018年8月27日開始供樓,月供6559.64元。按照合同,開發商要在2018年12月31日前交樓。因為被房管所查出資料異常,而無法備案,導致無法收樓。
開發商是不是為了加快樓盤銷售,而采用非法手段?對于這個問題,南都記者多次來到東坑鎮盈濱綠領花園,希望對方給出問題答案,但現場工作人員都稱無法解決。8月1日下午,樓盤負責銷售的一名負責人致電南都記者解釋,對于雷小姐社保資料造假的問題,公司也是受害者,并不知情,系個別工作人員所為。公司接下來將配合相關部門調查核實,是否還有更多造假問題。
對于無法備案,為何又能貸款供房的問題,該負責人在電話上回應,一切都是按照相關規定辦理的,銀行以為可以通過備案,所以才放貸。至于后面如何處理雷小姐的問題,該負責人稱,接下來將與雷小姐協商處理。
涉事人員
涉嫌偽造公文已被刑拘
南都記者從雷小姐方面獲悉,負責將其帶到盈濱綠領花園樓盤的,正是某房產中介公司的經紀人曹某。8月9日,該公司相關負責人在接受南都記者采訪時表示,在去年三四月份的時候,雷小姐主動找到曹某,讓曹某帶其去盈濱綠領花園看房。到了樓盤現場之后,曹某就讓雷小姐與駐場經紀人陳某以及樓盤現場接待人員進行對接。去年6月,雷小姐就到樓盤現場簽訂了購房合同。但當時曹某并不在場,也沒有參與到后續提交社保資料、貸款等環節當中。
該負責人告訴記者,雷小姐是深圳人,沒有在東莞買社保,不具備購房資格。當時樓盤銷售就跟雷小姐介紹,可以幫雷小姐代辦社保獲得購房名額。而雷小姐也答應了,并支付了三萬元費用,其中收取費用的人就是陳某。該負責人稱,當時陳某的確是另一家房產中介公司深圳新房事業部的員工,但在去年八月份其就已經從該公司離職。因此,有些情況目前公司方面也沒法核實,主要是以警方這邊的調查情況為準。
該負責人還稱,在雷小姐這件事情當中,某房產中介公司有一定的責任且存在一些沒做到位的地方。今后某房產中介公司方面會加強宣導,讓經紀人更好地合規作業,及時跟進客戶的購房情況。此外,某房產中介公司方面也會自查自檢,看看某房產中介公司當前在做的項目是否存在不合規的地方,是否有同類型的事件發生,有的話則會盡快協調處理。
在雷小姐向公安機關報案后,東坑鎮公安分局介入調查。在東坑公安分局給出的情況通報顯示,2019年7月31日,東坑公安分局接雷某華報警,稱其在東坑鎮一樓盤購買房子被欺詐。接報后,東坑分局迅速組織精干警力開展偵查工作。經調查,雷某華于2018年4月到7月期間在東坑鎮一樓盤購房時,因無社保而不具備購房資格。銷售人員陳某(男,25歲)收取雷某華3萬元后許諾可以為其辦理社保證明文件。
后經調查,陳某提供給雷某華的社保文件系偽造,公安機關對該起偽造公文案立案偵查,并于2019年8月5日將涉嫌偽造公文的犯罪嫌疑人陳某依法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溫馨提示
社保造假風險巨大觸犯相關法律
購房者“社保造假”存在哪些風險和危害?南都記者了解到,根據《社會保險法》,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通過虛構勞動關系、偽造證明材料等方式獲取社會保險參保和繳費資格;社會保險登記實行屬地管理,開戶和繳費單位應當是“用人單位”,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的用人單位。如果勞動合同與公司簽訂,則社會保險也應以公司名義繳納,委托中介機構進行社保繳費的行為并不符合法律規定。
也就是說,未在東莞范圍實際工作卻虛假購買社保,已經觸犯了相關法律,一經查實,取消購房資格并依法處理,記入個人征信不良記錄,由此產生的經濟及法律責任也將由購房人自行承擔。
此外,雖有部分開發商或中介機構承諾購房者可以先行簽訂購房合同以及支付首期樓款,待符合條件后再辦理購房流程,但這種方式并不可取。一旦貸款及購房政策出現變動,購房者或將無法簽署正式的《商品房買賣合同》,不排除開發商會再將該物業出售給他人。那么,購房者不僅無法實現購房目的,還將面臨巨大的經濟損失。
統籌:南都記者劉輝龍
采寫:南都記者劉輝龍黃慧萍
攝影:南都記者劉輝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