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深圳各個區的社保辦事大門外都排起了長龍,烏泱烏泱的長隊,詢問才知道都是深戶靈活就業者來辦理社保補繳,聽說從17年10月1日起將實行新的社保補繳政策,那么還沒來得及辦理補繳業務的你還不抓緊時間辦理
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前具有深圳戶籍且在本市已經建立了企業職工養老保險關系、尚未辦理按月領取養老金手續的參保人,自取得深圳戶籍之月起至10月之前存在未參保時段的,可一次性補交
1.補交基數按照補繳時深圳市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的最低和最高自行選擇(現最低為2130元,最高為元);
2.補交比例按補繳時深圳市養老保險相關條例執行,現總共為22%(其中個人部分為8%,單位是13%,地方補充養老為1%);
3.一次性補繳額為月繳費基數X繳費比例X一次性繳費月數,統一按月繳費基數之和的8%記入個人帳戶;
比如說某參保人需補交60個月的養老保險,他選擇按最低繳費基數補交,那么總共需要補交的費用為:2130X22%X60=元;其中進入個人帳戶的錢為2130X8%X60=元,其他的錢進入統籌基金;
其實新的補繳政策和之前的老政策相比并沒有明顯變化,但是在2017年10月1號以前補交,可以選擇需要補交時段的最低繳費基數作為補交基數,但是需要繳納利息,而新的補交辦法要求按補交時的最低基數作為補交基數,補交的費用肯定會比較高,但是不需要繳納利息,如果有需要補交的人,可在10月之前先到社保局計算一下按舊辦法補交總費用是多少,再跟新規定比較一下,如果按舊辦法補交的少,那就在10月前補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