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活就業的人員怎么參保合適?是掛靠單位繳費還是個人繳費?如果你還有這樣的疑問,那么一定要注意了!人社部公布的《社會保險基金行政監督辦法》自2022年3月18日起施行,其中,第三十二條規定,通過虛構勞動關系等手段虛構參保條件、違規補繳、騙取社會保險待遇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八十八條的規定處理,即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門責令退回騙取的社會保險金,處騙取金額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的法律解釋明確,以欺詐、偽造證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騙取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生育等社會保險金或者其他社會保障待遇的,按照詐騙公私財物行為定罪。
社會保險待遇領取人喪失待遇領取資格后,本人或他人冒領、多領社會保險待遇超過6個月或數額超過1萬元,經責令退回仍拒不退回,或簽訂還款協議后未按時履約的將被列入社會保險嚴重失信人名單。
市人社局提醒,靈活就業人員,無論是深戶還是非深戶都可以個人參保繳費,社保掛靠繳費是違規行為,有關部門從3月起將嚴查嚴打!目前網絡上還流傳著不少"沒有工作期間可掛靠單位繳社保"的廣告,雖然自述合法合規的,但是"社保掛靠合法合規"本身就不成立,千萬不要心存僥幸以身試法。
深圳晚報記者許嬌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