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券商中國
作者:譚楚丹
深圳禮包來了!Fintech企業快到碗里來!
11月26日深圳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發布重磅政策。為加快金融科技發展,推進深圳全球金融科技中心建設,促進金融服務實體經濟,有效防范金融風險,加快構建現代金融服務體系,為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范區提供金融力量,深圳金融局起草了《深圳市扶持金融科技發展若干措施(征求意見稿)》,并計劃在12月28日召開聽證會中討論上述征求意見稿中各項措施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深圳金融局認為,有必要為金融科技企業建立明確、可操作的認定標準,允許符合條件的企業在名稱、經營范圍中使用“金融科技”字樣,《若干措施》明確了四類公司即:持牌金融機構設立的金融科技子公司、大型互聯網公司發起設立或控股的金融科技子公司、為金融機構提供獨立服務的技術公司、其他致力于推動信息技術與金融業務深度融合的公司可以使用“金融科技”字樣。
對于引進的具有創新性、開拓性或有利于粵港澳大灣區和先行示范區建設的金融科技重點項目、系統重要性機構、基礎設施和平臺(基地),深圳計劃給予不超過2000萬元的一次性落戶獎勵。
迫切需要出臺扶持政策
大力發展金融科技變得迫在眉睫,深圳積極擁抱科技創新。
深圳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表示,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明確提出,要健全具有高度適應性、競爭力、普惠性的現代金融體系,《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范區綜合改革試點實施方案(2020-2025年)》也將積極發展金融科技列為首批授權事項。深圳金融科技起步早,生態體系、科研創新和場景應用能力均處于領先地位。
深圳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認為,目前國內外多個城市都在搶占金融科技發展高地,及時出臺深圳市金融科技扶持政策的必要性愈發凸顯:
一是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范區的內在要求,高質量發展高地、法制城市示范、城市文明典范、民生幸福標桿和可持續發展先鋒均需要金融體系支持,而這離不開金融科技的安全平衡創新應用。
二是國際國內各城市橫向競爭的必然要求。從國際看,深圳與紐約、倫敦、新加坡等國際金融中心相比還有很多短板要補;從國內看,北京、廣州、杭州等地已出臺促進金融科技的指導意見,初步建立起政策先發優勢。
三是支持深港澳三地金融科技市場互聯互通,助力深圳建成國際科創中心的必要舉措?!痘浉郯拇鬄硡^發展(港股)規劃綱要》明確要打造具有全球影響力的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大力發展金融科技,對金融行業依托科技提質增效、服務實體、防控風險并進一步擴大對外開放具有重要意義。
在此背景下,《深圳市扶持金融科技發展若干措施(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若干措施》)在經過政策研習、現場調研、座談交流后終于出爐!
四類企業可用“金融科技”字樣
在對“金融”字樣嚴格準入管理的前提下,《若干措施》對部分企業使用“金融科技”字樣進行放寬,注冊地、主要經營活動地均在深圳市的,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企業,可申請通過新設立或變更的方式在名稱、經營范圍中使用“金融科技”字樣,并給予登記注冊綠色通道服務。
1.國家金融監管部門批準設立并頒發許可證的金融機構(以下簡稱“持牌金融機構”)直接或間接持股比例不低于30%且擁有實際控制權的從事金融科技業務的企業。
2.由大型互聯網公司控股的,運用人工智能、區塊鏈、大數據、云計算、物聯網、生物識別等相關技術為金融機構提供技術支持、賦能,促進金融業轉型升級,增強核心競爭力的科技企業。大型互聯網公司是指市值在150億元人民幣以上、或者年營業收入在15億元人民幣以上的互聯網企業。
3.為持牌金融機構提供金融科技服務,業務模式成熟、技術水平高、連續兩年主營業務收入不低于2億元且金融科技服務業務占比不低于年度主營業務收入30%的科技企業。
4.其他致力于推動人工智能、區塊鏈、云計算、大數據、物聯網等信息技術與金融業務深度融合,推動金融業發展提質增效,經市地方金融監管部門審核報市政府認定的科技企業。
《若干措施》表示,對于深圳市引進的具有創新性、開拓性或有利于粵港澳大灣區和先行示范區建設的金融科技重點項目、系統重要性機構、基礎設施和平臺(基地),給予不超過2000萬元的一次性落戶獎勵。
《若干措施》還提到,鼓勵聚焦投資金融科技企業的優質股權投資企業在深發展,支持股權投資企業按照《深圳市扶持金融業發展的若干措施》(深府規〔2018〕26號)享受落戶、產業用房、管理費收入獎勵等優惠政策。鼓勵深圳市天使投資引導基金與社會資本合作發起設立支持金融科技發展的子基金,發揮市場資源配置作用和財政資金引導放大作用,吸引更多資本投資金融科技項目。
值得注意的是,《若干措施》也建立了約束機制,享受本若干措施獎勵或補貼的相關機構,應當承諾注冊及主要經營活動地保持于深圳,15年內不遷離本市,本市另有規定除外。
此外,依照本措施申報扶持政策的,應如實申報。對于弄虛作假,騙取獎勵、補貼、補助的,深圳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予以通報,追回撥付的獎勵、補貼、補助,并取消其三年內申請獎勵、補貼、補助的資格,在工商登記的名稱和經營范圍中不得再使用“金融科技”字樣;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舉辦Fintech大賽,鼓勵供應鏈金融發展
由于其他地市在金融科技政策制定方面起步早、力度大、含金量高,客觀上對深圳市的政策制定形成壓力。為增加政策吸引力,深圳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表示,在用好存量政策同時,有必要通過《若干措施》出臺增量政策,合理安排財政預算,最大化提高資金利用效率,用有限的資金將增量政策做出亮點。
第一,深圳市政府每年舉辦深圳市金融科技節,期間舉辦深圳金融科技大賽和金融科技交流活動,營造良好的創業生態。
對于深圳金融科技大賽,按照經審計舉辦費用的50%給予承辦方不超過300萬元的舉辦經費支持和1000萬元的獎金支持。對于大賽中獲獎并選擇落地深圳的項目,在創業空間、創業服務、資金資助等方面提供一系列的配套扶持政策。
對于在深圳金融科技節期間舉辦的、經事前備案和事后審計的大型交流活動,按照經審計舉辦費用的30%對承辦方給予支持,每次活動最高不超過100萬元,每年合計不超過400萬元。
第二,鼓勵相關機構發布金融科技城市排名、金融科技企業榜單、金融科技人才榜單、金融科技發展藍皮書等,支持相關機構開展金融科技交流論壇、開展聯盟城市金融科技企業合作洽談會等,并逐步擴大深圳在金融科技領域的國際影響力。
第三,鼓勵供應鏈金融發展,對使用區塊鏈等金融科技手段、年度內直接或間接幫助小微企業獲得100億以上融資的供應鏈金融科技企業,按其向小微企業融資額的十萬分之一給予獎勵,單家企業最高不超過200萬元。
第四,支持相關機構開辦深圳金融領軍人才金融科技研修班和“深港澳金融科技師”專題培訓,對于經事前備案和事后審計的項目,按照經審計開辦費用的50%給予支持,每個培訓項目最高不超過100萬元,每年合計不超過300萬元。
深圳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解釋,深圳金融科技大賽意在吸引創業團隊來深聚集,并引入創投機制助其發展壯大,與現行主要獎勵成熟機構的金融科技獎形成錯位金融科技大賽不僅可以遴選出優質的金融科技團隊和人才,也可以成為深圳市招商引才、宣傳推介的有效平臺。鼓勵相關機構舉辦金融科技論壇、峰會可以吸引全球金融科技企業和人才來深交流,直接提升深圳市在金融科技領域的全球影響力和吸引力。同時,與權威第三方機構合作發布金融科技榜單,既可以提高深圳市在金融科技領域的話語權,也有助于建立起金融科技領軍企業和獨角獸企業的發現機制。
加大人才培養和引進力度
金融科技發展中,人才是關鍵要素。深圳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表示要補人才短板,對深港澳金融科技師提供報考補貼,支持金融科技培訓。
深圳金融局談到,與北京、上海相比,深圳金融科技生態的短板主要在人才支撐方面。北京是全國頂尖的大學和科研機構的聚集地,上海高等學府量質兼優,專業人才儲備較為充沛。深圳在金融從業人員數量上與北京、上海具有較大差距,金融科技人才更加匱乏。
《若干措施》就提到要加大金融科技人才培養和引進力度。計劃積極對接百千萬金融人才培養工程,提高金融科技人才在百千萬工程中的占比。
計劃每年安排不超過500萬元,對2020年1月1日后通過深港澳金融科技師各級考試、取得深港澳金融科技師職業資格證書且在深圳、香港、澳門金融機構、金融科技企業全職工作合計滿2年的,每人給予5000元人民幣的獎勵補貼。
此外,還鼓勵與海外全球金融中心城市開展金融科技人才合作培養和交流項目,鼓勵深圳市金融科技機構設立大學生實習基地,認定一批市級金融科技大學生實習基地。充分利用深圳市已有的金融博士后工作站、流動站、創新實踐基地,支持符合條件的金融科技機構申請博士后工作站、流動站、創新實踐基地,鼓勵在站博士后開展課題研究和技術成果轉換。
百萬獎勵來襲,推動金融科技關鍵技術攻關
《若干措施》表示,支持符合條件的金融科技企業按照《深圳市企業研究開發項目與高新技術企業培育項目資助管理辦法》(深科技創新規〔2019〕5號)的規定申請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和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入庫資格。
對通過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稅收優惠外,還可按上述規定享受5萬元的認定獎勵或100萬元的遷入獎勵,入庫企業可按上述規定享受最高不超過300萬元的研發資助。
對于深圳市金融科技領域單位獲得國家和廣東省科學技術獎的項目,符合規定條件的,給予最高不超過300萬元的配套獎勵。
對于在金融科技領域作出特殊貢獻、獲得國家級、省部級科技成果獎的技術攻關項目團隊或個人,且將項目在深圳落地的,在企業注冊、辦公場所、人才支持和科研項目申報等方面給予支持。
《若干措施》提到,推動金融業關鍵信息基礎設施信息技術應用創新,對在深圳市設立的金融業信息技術應用創新攻關基地,協調給予場地、啟動資金、運營經費等支持,具體細則另行公布。
優化金融科技企業營商環境
《若干措施》還從三個方面發力優化金融科技企業營商環境。
一是聚焦數據這一金融科技的核心要素,綜合應用區塊鏈、多方安全計算等技術,率先打造金融信息基礎設施,進一步推動政府數據在金融領域的開放、共享、應用。二是提供全方位優質公共服務,對重點企業實施市、區領導掛點制度,協調解決重點企業經營發展中的突出問題。三是營造包容審慎的監管環境,積極對接中央金融監管部門的創新監管試點,鼓勵金融科技企業優化治理體系,提高創新活力,同時強調金融監管部門利用監管科技手段提升監管精度,優化監管效率。
具體來看,《若干措施》提到,推薦符合條件的金融科技企業入駐市、區級產業用房,并按照《深圳市創新型產業用房管理辦法》(深府辦〔2016〕3號)、《深圳高新區政府投融資園區產業用房租金減免辦法》(深科技創新規〔2020〕12號)和各區產業用房政策享受產業用房保障與優惠。由市地方金融監管部門支持建設、認定一批市、區級金融科技產業園區(樓宇)。
根據金融科技企業的營收、融資、貢獻和影響力,每年遴選發現一批金融科技領域重點企業,建立市、區領導掛點服務制度,協調解決重點企業經營發展中的突出問題。
加強金融科技領軍企業支持與培育,鼓勵持牌金融機構運用科技手段優化業務,推進在智慧銀行建設、智能投顧、風險管理、普惠金融等方面創新應用,優先支持領軍企業參與政企數據對接、金融風險識別、預警和處置等政企合作項目。
鼓勵金融科技企業參加深圳市金融創新獎評選。加速推進金融科技應用試點和創新監管試點工作,對納入中央金融監管部門金融科技創新監管試點的金融科技項目,試點機構納入市、區領導掛點服務范圍,從技術安全性和經濟社會效益等方面進行論證,在審慎可控的前提下支持擴大范圍、進行推廣。
支持金融監管機構運用監管科技手段創新監管模式,武裝監管隊伍,提升監管精度,優化監管效率,形成監管協同,打造針對網絡涉眾金融風險、交叉領域金融風險、開放跨境金融風險等的監管能力。鼓勵金融機構開展合規科技研發并創新應用,提高合規管理自動化和智能化程度,降低合規成本,全面管理各類金融風險。
優化金融科技治理體系,推動金融科技企業制定必要的規章、標準和指引,調整組織架構和流程,充實科技崗位人員以提升科技應用效能,完善數據質量和數據權屬治理體系,形成并導入金融科技倫理操守和準則,建立專項技術安全、信息安全、數據安全管理機制,開展模型有效性審計,進行模型倫理規范審查,確保金融科技得到有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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