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深圳人才引進積分入戶的積分項目有個人素質(學歷、專業技術、職業技能)、納稅、社保、年齡和公司申報等,具體如下:
一、個人素質
1、專業技術資格和技能職業資格(緊缺類)
?。?)專項職業能力一級(緊缺類),100分;
?。?)技師(緊缺類),90分;
?。?)專項職業能力二級(緊缺類),90分;
?。?)高級技能(緊缺類),70分;
?。?)專項職業能力三級(緊缺類),70分;
?。?)中級技能(緊缺類),40分;
?。?)專項職業能力四級(緊缺類),40分
2、學歷加專業技術資格、技能職業資格
?。?)大專以上學歷并具有中級以上全國統考專業技術人員職業(執業)資格,100分
?。?)非全日制的本科學歷并具有初級專業技術資格,90分
?。?)大專學歷并具有初級專業技術資格或高級技能職業資格(緊缺類),80分。
3、學歷
?。?)非全日制的本科學歷,80分;
?。?)全日制大專學歷,70分;
?。?)非全日制的大專學歷,60分;
二、納稅
1、個人所得稅
僅限以下項目所繳的稅:
?。?).工資、薪金所得(含全年一次性獎金);
?。?).勞務報酬所得。
按照繳稅的額度進行積分:
24萬元以上,100分
20.2萬-24萬元,90分
15.7萬-20.2萬元,80分
11.2萬-15.7萬元,70分
9.4萬-11.2萬元,60分
7.6萬-9.4萬元,50分
2、企業法人,其所在企業納稅加分
納稅150萬元起步,150萬積50分,每增加30萬元積10分,以30萬元整倍數計分,最高100分。
3、股東納稅積分
本市依法登記注冊個人獨資企業的投資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自然人股東、合伙企業的出資(合伙)人,以其投資份額占該企業實收資本的比例而分攤企業已繳納稅額。
30萬元積50分,每增加6萬元積10分,以6萬元的整倍數計分,最高100分。
4、個體工商戶的經營者納稅
15萬元積50分,每增加3萬元積10分,以3萬元的整倍數計分,最高100分。
三、社保
養老保險每滿一年積3分,其他險種每滿一年積1分,買5險的話,每滿1年積7分,最高累計不超過30分。
四、年齡積分
18-35周歲,加5分;
35-40周歲,不加分不減分;
40-45周歲,從40周歲起減分,每增長1歲減2分。
五、公司申報
單位申辦,最近在本單位連續繳納工傷保險費2年以上,可加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