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居住證人才引進怎么才能通過
新引進人才租房和生活補貼難申請已辦理政務咨詢
1***2022-04-2815:15
本人全日制本科畢業于2022年6月,于2022年7月正式在深圳工作并交納社保,工作后了解到深圳對于人才引進的落戶政策以及新引進人才的租房與生活補貼政策,于是在2022年11月份開始申請落戶于深圳,并在2022年1月正式落戶深圳福田區。成功落戶后便開始著手申請新引進人才的租房和生活補貼,前面一直順利,但是在2022年2月23日政務中心顯示審核通過后,進度一直處于“公示”代辦中,后來了解到羅湖區人力資源局正在進行背景調查(要求我本人繳納社保的公司出示社保繳納證明、工資明細、以及勞動合同),而我本人情況較為特殊,工作地點是在深圳,但是實際簽訂勞動合同的公司在深圳并沒有分公司,所以委托了第三方的人力資源公司代為繳納社保,而第三方的人力資源公司再次委托了第四方的公司代為繳納我的社保,也就是最終我的社保是第四方的公司代為繳納,最后確實也是在深圳繳納的社保,所以本人覺得,按照文件,仍然是可以申請上述的補貼的,但是,第四方公司去上交資料的時候,被告知需要為我交納社保的單位、發放工資的單位以及簽訂勞動合同的單位三方的公司名字需要一致,才能通過審核(但實際上,政務中心已經顯示通過審核)。
現在有若干疑問,麻煩解答:①對于區人力資源局要求出具勞動合同、工資發放明細、社保繳納明細深圳居住證人才引進怎么才能通過,是否合理?按照《深圳市新引進人才租房和生活補貼工作實施辦法的通知》,并沒有對于勞動合同以及工資發放明細的要求?②如若要求合理深圳居住證人才引進怎么才能通過,現在我有本人就職公司與的社保代繳協議,但是第四方公司表示不方便出具與第三方公司簽訂的委托社保代繳協議深圳居住證人才引進怎么才能通過,是否沒有盡到該盡的義務,如果是,應該怎么進行投訴?③本人實實在在的在深圳工作、在深圳繳納社保,為何會出現政務辦理困難的問題?如果政策制定之后是為了設關卡、卡進度?該政策的意義何在?
最后,我還了解到,與2022年1月-3月份申請的一部分應屆生中,都被卡在背景調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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