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深圳人社局發布《關于高層次人才業務、新引進人才租房和生活補貼業務相關安排的公告》,這意味著,在擬修訂戶籍遷入政策之后,深圳對人才政策也正在作出調整。
《公告》指出,市、區人力資源部門對2021年8月31日及之前引進的人才按原規定受理申請,對2021年9月1日及之后新引進人才不再受理發放租房和生活補貼。與此同時,對2021年9月1日及之后新引進入戶并在深圳全職工作的35歲以下的博士另行制定生活補貼政策。
《公告》全文如下:
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高層次人才業務、新引進人才租房和生活補貼業務相關安排的公告
根據我市人才工作部署,現將我市高層次人才業務、新引進人才租房和生活補貼業務有關安排公告如下:
一、高層次人才業務
?。ㄒ唬?021年9月1日零時起,高層次人才業務(指“高層次專業人才認定”“海外高層次人才確認”“學術研修津貼”等三項業務,下同)停止申報。2021年9月1日零時前已在我局高層次專業人才申報系統(以下簡稱申報系統)提交申請,且業務狀態為“待受理”,以及處于受理后審核審批環節的申報記錄,按原規定辦理。已提交的申請如由申報單位自行或申請撤回的,2021年9月1日零時后我局不再受理。
?。ǘ┙泴徍送嘶厣陥髥挝谎a充材料的申報記錄,申請單位應當自系統退回次日起60日內按要求補充材料,并在申報系統繼續提交申請,我局按原規定予以辦理。未在申報系統提交補充材料的,我局不再受理。
二、新引進人才租房和生活補貼業務
?。ㄒ唬┦?、區人力資源部門對2021年8月31日及之前引進的人才按原規定受理申請,對2021年9月1日及之后新引進人才不再受理發放租房和生活補貼。
?。ǘ┪揖謱⒏鶕腥瞬殴ぷ靼才?,對2021年9月1日及之后新引進入戶并在我市全職工作的35歲以下的博士另行制定生活補貼政策。
請各申請人、申請單位根據實際情況做好相應準備工作,及時辦理相關手續。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1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