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積分入戶區分干部與工人身份
以下屬于干部身份的,主要有五種情況:
1.屬于全日制普通大中專院校畢業生的,由人事局或教育有關部門辦理接收手續,其所在的單位,為其辦理轉正定級后,獲得干部身份;
2.軍隊干部轉業到地方后,也具有干部身份(自主擇業人員,不能異地交流);
3.經人事部門接收確定的留學人員;
4.由地級以上人事部門審批辦理錄干手續(錄干手續于2001年3月取消);
5.經公考招錄的公務員及事業單位職員。
工人身份的,主要有以下三種情況:
1.通過各級人力資源部門(原勞動部門)辦理招工(就業)手續;
2.技校畢業生由勞動部門辦理分配手續,其所在單位或勞動部門為其辦理轉正定級,獲得工人身份;
3.退伍軍人安置。
此外,無人事檔案(干部檔案或工人檔案)的,辦理招工手續。主要有以下三類:
1.未曾就業或曾經短期、臨時就業但未辦理過招工手續的人員;
2.全日制普通大中專院校畢業生一直沒有辦理接收手續,現在也無法辦理接收手續的人員;
3.原干部、工人身份在原工作單位離職、辭職、辭退或變換工作后沒有單位結轉工作關系,也無具備資質的人力資源中介機構代理工作關系的人員。
需要提醒的是,人力資源部門在受理人才引進申報材料時,將一并審核申請人的人事檔案,核實其干部或工人身份。如申請人在人才引進業務系統填報信息與人力資源部門核實情況不一致的,以人力資源部門審核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