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深圳市新引進人才租房和生活補貼工作實施辦法》(深人社規[2016]20號)的要求,南山區完成了2021年第二十一批新引進人才租房和生活補貼的受理和審核工作。經核查,南山區共462名人才符合新引進人才租房和生活補貼的發放條件,申請人名單及相關情況詳見附件。
一、公示時間
2021年12月3日至2021年12月9日,共5個工作日。
二、補貼發放依據
根據《深圳市新引進人才租房和生活補貼工作實施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第十七條規定:
已享受《實施辦法》所規定的新引進人才租房和生活補貼的,不得再次領取。
三、投訴監督
公示期間,任何單位和個人對擬發放名單有異議的,請實名向南山區人力資源局來訪、來電反映。(地址:南山區深南大道號南山勞動大廈301室,郵編:,聯系電話:)。
南山區人力資源局
2021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