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平臺聚才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實施“蘇區之光”人才計劃、放寬人才住房申報資格條件……日前,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印發《關于進一步推動人才集聚的若干措施》,進一步強化措施、營造氛圍、凝聚合力,推動《關于創新人才政策、推動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的若干意見》落實和完善,加快各類創新創業人才集聚。
《措施》提出,把平臺聚才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每個縣(市、區)圍繞首位產業、特色產業和創新創業,至少興建1個以人才為主題主體的產業或創業園區,并配套專門政策和服務措施,為各類人才提供可依附的物理空間和服務場所;對在我市注冊落戶企業新認定的市級研發平臺,經驗收掛牌后,給予一次性10萬元獎勵。在現有人才政策基礎上,實施“蘇區之光”人才計劃,利用5年時間,重點圍繞“兩城兩谷兩帶”主導產業和各地首位產業,支持各地各單位面向市外引進100名高端人才或團隊,市財政給予入選人才或團隊最高100萬元無償資助;面向市內培養200名精英人才或團隊,市財政給予入選人才或團隊最高20萬元無償資助。加大對院士工作站(院士服務站)的獎補力度,對新批準的院士工作站,提高一次性建站補助至50萬元;對新批準的院士服務站,給予一次性建站補助20萬元。
《措施》提出,要以更大力度促進高校畢業生留在贛州就業創業,進一步加大機關事業單位招聘力度,適當放寬市直事業單位招錄專業技術人才使用空編比例,事業單位使用編制招錄副高職稱以上及行業急需緊缺人才在單位核定編制數額內不受空編比例限制。對碩士以上畢業生在我市創辦的科技型小微企業,帶動就業人員較多的,申請50萬元以內創業擔保貸款原則上免除擔保、反擔保手續,享受財政全額貼息。建立由職能部門、園區重點企業、市屬和駐市高校組成的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協會,完善就業服務機制。各縣(市、區)須出臺鼓勵和引導高校畢業生留在本地就業創業的具體措施。擴大急需緊缺人才范圍,加快做大人才增量,將全職在我市創業就業的全日制碩士研究生納入急需緊缺人才目錄并享受相應優惠政策。
為營造人才發展宜居宜業環境,《措施》提出,放寬人才住房申報資格條件,取消人才住房申請的入職時間限制,縣(市、區)根據本地實際,可將人才住房學歷條件放寬至大專和高級工班畢業生。完善人才就醫、家屬安置、子女入學的便道,建立和完善直接聯系專家制度,對直接聯系專家,市、縣衛健部門專門制定醫療保健保障辦法。建立人才療養休假制度,探索在市內設立一批人才療養基地,給予每年每名市直接聯系專家最高4000元的療養經費。高層次人才配偶從市外調入本市的,按照對等對口及有利于人才安心工作的原則,由市委人才辦根據地方和單位實際,綜合考慮人才意愿,直接抄告有關縣(市、區)或市直單位予以辦理。各縣市、區)結合實際,制定出臺本地高層次人才子女入學辦法。
《措施》還就進一步鼓勵社會薦才引才、引導人才向艱苦邊遠地區和基層一線流動、切實提高人才組織化程度、進一步營造尊才愛才的社會氛圍、打通人才項目落地服務“最后一百米”、強化人才工作者隊伍建設、成員單位人才工作實行項目化管理、建立更加科學的資金扶持和管理辦法等提出了具體措施,并要求各地各單位完善舉措,做好配套銜接,確保政策落地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