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寶安新引進人才租房和生活補貼來了,我局完成了區本級新引進人才租房和生活補貼的受理和審核工作,區本級合計68位人才符合新引進人才租房和生活補貼發放條件。
根據《深圳市人才安居辦法》(市政府令273號)、《深圳市新引進人才租房補貼工作實施辦法》(深人社規〔2015〕13號)、《深圳市新引進人才租房和生活補貼工作實施辦法》(深人社規〔2016〕20號)等有關規定,我局完成了區本級新引進人才租房和生活補貼的受理和審核工作,區本級合計68位人才符合新引進人才租房和生活補貼發放條件,申請人名單及相關情況見附件。
一、公示時間
2022年2月23日至2022年3月1日,共5個工作日。
二、補貼發放條件
(一)受理范圍:2016年3月23日起經區人力資源局引進的歸國留學人員和首次調入的在職人才。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不得申請。
(二)學歷條件:本科以上學歷,以辦理引進手續時申報的學歷為準。
(三)年齡條件:應屆畢業生和歸國留學人員無年齡限制。在職人才應當符合下列年齡條件:本科未滿30周歲、碩士未滿35周歲、博士未滿40周歲。上述年齡條件以調入年度的1月1日為判斷時點。
(四)發放條件:具有深圳戶籍、未享受過購房優惠政策、未正在租住市區兩級政府配租的公租房、未享受過政府發放的人才租房補貼。在深圳繳納了社會保險,且社會保險關系仍在本市。
(五)新引進人才在領取租房補貼期間不得租住公租房。租房補貼期間為首次發放租房補貼之日起1年內。
(六)補貼申請時間:2022年1月。
三、投訴監督
公示期間,歡迎社會各界和廣大市民對公示內容以及人才租房補貼工作予以監督,發現問題可通過來訪、來電、來信等方式向我局反映。反映人反映情況和問題必須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并提供真實姓名、聯系電話等信息以示負責。投訴舉報信息一經查實,我局將根據《深圳市人才安居辦法》的相關規定進行查處。(投訴地址:深圳市羅湖區沿河北路2019號業務樓四樓4B,投訴電話:)。
以上就是68人!深圳寶安區新引進人才租房和生活補貼擬發放名單公示全部內容。深圳租房補貼頻道為您提供寶安新引進人才租房和生活補貼,引進人才租房補貼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