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相關規定,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經核準,就可以辦理人才引進遷戶:
1、經深圳市認定的高層次人才,且符合該類人才認定標準對應年齡條件的人員。
2、在國(境)外學習并獲得學士以上學位的留學人員,或在國(境)外高等院校、科研機構工作(學習)1年以上、取得一定成果的訪問學者和博士后等進修人員。本項所述人員年齡應在45周歲以下。
3、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學歷,且年齡在45周歲以下的人員;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埔陨蠈W歷,且年齡在35周歲以下的人員。
4、具有*專業技術資格,且年齡在50周歲以下的人員;具有中級專業技術資格,且年齡在45周歲以下的人員。本項所述人員需同時具有中專以上學歷。
5、具有*技師職業資格,且年齡在45周歲以下的人員;具有技師職業資格,且年齡在40周歲以下的人員;具有*職業資格,且在深圳市參加社會保險滿3年以上、年齡在35周歲以下的人員。本項所述人員的職業資格證書需同時符合深圳市緊缺工種(職業)目錄。
6、在世界技能大賽和*一、二類職業技能競賽中獲獎人員,或獲得“中華技能大獎”“全國技術能手”“廣東省技術能手”“深圳市技術能手”稱號人員,或受深圳市委、市政府表彰的人員。本項所述人員年齡需在45周歲以下。
注意事項:
1、符合本條規定條件的人員,由市(區)人力資源部門按有關規定審核后辦理相關手續,具體實施辦法和辦理程序由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另行制定。市(區)人力資源部門應當按規定做好學歷、技術資格、職業資格等核驗或實測實操考核工作。
2、不符合本條規定條件,屬于深圳市經濟社會發展急需的其他人才,經市發展改革部門下達專項計劃后,可由人力資源部門在計劃安排額度內審批引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