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深圳市人才安居辦法》(市政府令273號)《深圳市新引進人才租房和生活補貼工作實施辦法》(深人社規〔2016〕20號)等有關規定,我局完成了龍華區2021年1月(第二期)新引進人才租房和生活補貼的受理、核準工作。經核查,本次龍華區共49位人才符合新引進人才租房和生活補貼發放條件?,F將補貼擬發放名單予以公示。
一、公示時間
2021年7月5日至2021年7月9日,共5個工作日。
二、補貼發放條件
?。ㄒ唬┦芾矸秶?016年3月23日后經深圳市龍華區人力資源部門新招調的在職人才、新引進的歸國留學人員。
?。ǘW歷條件: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學歷,以辦理引進手續時申報的學歷為準。
?。ㄈ┠挲g條件:歸國留學人員無年齡限制。在職人才應當符合下列年齡條件:本科未滿30周歲、碩士未滿35周歲、博士未滿40周歲。上述年齡條件以引進調入年度的1月1日為判斷時點。
?。ㄋ模艏畻l件:具有深圳戶籍。
?。ㄎ澹┥绫l件:在深圳繳納了社會保險費,且社會保險關系仍在本市。
?。┢渌麠l件:未享受過購房優惠政策、未正在租住公租房。
?。ㄆ撸┭a貼申請時間:2021年1月。
三、投訴監督
公示期間,歡迎社會各界和廣大市民對公示內容以及人才租房和生活補貼工作予以監督,發現問題可通過來訪、來電、來信等方式向我局反映。反映人反映情況和問題必須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并提供真實姓名、聯系電話等信息以示負責。投訴舉報信息一經查實,我局將根據《深圳市人才安居辦法》《深圳市新引進人才租房和生活補貼工作實施辦法》的相關規定進行查處。(投訴地址:深圳市龍華區清龍路人力資源局625室,郵編:,聯系電話:轉420)。
附件:深圳市龍華區2021年1月(第二期)新引進人才租房和生活補貼(市級)擬發放人員名單
深圳市龍華區人力資源局
2021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