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亞引進人才住房補貼申請條件及補貼方式:1、人才住房保障范圍為2018年5月13日后新引進的人才。2、人才引進時間以2018年5月13日后第一次繳納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時間為準。3、曾在海南工作,2018年3月31日前已離開海南,并于2018年5月13日后重返三亞市工作的符合條件的人才,可列入本次保障對象范圍。4、2018年4月1日至2018年5月13日期間在海南有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繳納記錄的人員,不列入本次保障對象范圍。
三亞市人才住房補貼
一、住房補貼范圍
1、人才住房保障范圍為2018年5月13日后新引進的人才。
2、人才引進時間以2018年5月13日后第一次繳納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時間為準。
3、曾在海南工作,2018年3月31日前已離開海南,并于2018年5月13日后重返三亞市工作的符合條件的人才,可列入本次保障對象范圍。
4、2018年4月1日至2018年5月13日期間在海南有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繳納記錄的人員,不列入本次保障對象范圍。
二、住房補貼對象
(一)經省級職能部門認定的符合《海南省高層次人才分類標準》(2019)規定條件的大師人才、杰出人才和領軍人才;
(二)經省級職能部門認定的50歲以下且符合《海南省高層次人才分類標準》(2019)規定條件的拔尖人才和其他類高層次人才,急需緊缺人才可放寬至55歲(含外籍和港澳臺地區人才);
(三)40歲以下全日制碩士畢業生及35歲以下全日制本科畢業生(含國外、境外高校畢業生);
(四)35歲以下具有中級專業職稱、技師職業資格、執業醫師資格或具有國家和本省已明確規定可聘任中級專業技術職務的執業資格人才;
(五)招商引資落地企業引進的高級經營管理人才;
(六)經省、市政府認定的其他人才。
注意事項:
1、公務員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不納入人才公寓、住房貨幣補貼保障范圍。
2、夫妻雙方分別在本市及本省其他市縣就業創業的,在我市就業或自主創業的一方,可按規定單獨申請人才公寓或住房貨幣補貼;夫妻雙方均為引進人才,并同時在三亞市就業創業的,按照就高原則,由享受標準較高的一方以家庭為單位申請人才公寓或住房貨幣補貼。
三、住房貨幣補貼
住房貨幣補貼包括住房租賃補貼和購房補貼。
住房貨幣補貼標準為:
(一)拔尖人才住房租賃補貼5000元/月,購房補貼6萬元/年;
(二)其他類高層次人才住房租賃補貼3000元/月,購房補貼3.6萬元/年;
(三)碩士畢業生以及具有中級專業職稱、技師職業資格、執業醫師資格或具有國家和本省已明確規定可聘任中級專業技術職務的執業資格人才,住房租賃補貼2000元/月,購房補貼2.4萬元/年;
(四)本科畢業生住房租賃補貼1500元/月,購房補貼1.8萬元/年。
根據三亞市住房租金水平及商品住房價格等因素,每年可調整補貼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