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深圳市財政委員會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關于印發深圳市新租房和生活補貼工作實施辦法的通知》(深人社規〔2016〕20號)有關規定,我局已受理2019年7月寶安區本級新引進人才租房和生活補貼申請,并向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交申請人信息,經市局信息核查和我局的審核,寶安區本級共149位人才符合新引進人才租房補貼發放條件,申請人名單及相關情況見附件。
一、公示時間
2019年8月12日至2019年8月16日,共5個工作日。
二、補貼發放條件
?。ㄒ唬┦芾矸秶?016年3月23日后經寶安區人力資源部門新招調的在職人才、新引進的歸國留學人員。
?。ǘW歷條件:本科以上學歷,以辦理引進手續時申報的學歷為準。
?。ㄈ┠挲g條件:歸國留學人員無年齡限制。在職人才應當符合下列年齡條件:本科未滿30周歲、碩士未滿35周歲、博士未滿40周歲。上述年齡條件以引進調入年度的1月1日為判斷時點。
?。ㄋ模┌l放條件:具有本市戶籍、未享受過購房優惠政策、未正在租住市區兩級政府配租的公租房、未享受過政府發放的人才租房補貼。
?。┭a貼申請時間:2019年7月。
三、投訴監督
公示期間,歡迎社會各界和廣大市民對公示內容以及人才租房補貼工作予以監督,發現問題可通過來訪、來電、來信等方式向我局反映。反映人反映情況和問題必須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并提供真實姓名、聯系電話等信息以示負責。投訴舉報信息一經查實,我局將根據《深圳市新引進人才租房和生活補貼工作實施辦法》的相關規定進行查處。(投訴地址:深圳市寶安區福海街道永和路與荔園路交界處翰宇財富廣場寶安人才園1樓人才服務專區);投訴電話:)。
附件:2019年7月寶安區本級新引進人才租房和生活補貼擬發放名單
寶安區人力資源局
2019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