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為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設在市人才大市場七樓的畢業生報到點。通訊員吳堅攝
【深圳商報訊】(記者徐恬)最近是畢業生來深報到高峰期,很多人關心新引進基礎性人才租房補貼和生活補貼標準問題。根據《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關于促進人才優先發展的若干措施》,新引進基礎性人才租房補貼和生活補貼比原租房補貼標準提高了一倍多,現在申領補貼,到底是按照原標準發放還是新標準發放?記者采訪獲悉,新引進人才租房和生活補貼工作實施辦法正在研究制定中,符合申領條件的新引進人才現在可以申領,新標準“落地”后將按照規定補發差額部分。
據了解,2015年,我市將原來只有重點企事業單位高中初級人才才能享受的租房補貼擴展到應屆畢業生、新調入在職人才和新引進歸國留學人員。新政策不但擴大了人才安居政策覆蓋面,而且有利于吸引應屆畢業生和優秀在職人才入戶,優化深圳的人口結構,是我市人才強市戰略的重要舉措。
2015年1月1日后經市人力資源部門接收的應屆畢業生、新招調的在職人才、新引進的歸國留學人員,符合以下條件:一、本科以上;二、接收的應屆畢業生和新引進的歸國留學人員無年齡限制。新招調在職人才應符合下列年齡條件:本科未滿30周歲、碩士未滿35周歲、博士未滿40周歲;三、有本市戶籍、未享受過購房優惠政策、未正在租住市區兩級政府配租的公租房、未享受過政府發放的人才租房補貼,可以申請發放租房補貼。補貼標準為本科6000元/人、碩士9000元/人、博士元/人。
今年出臺實施的《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關于促進人才優先發展的若干措施》將新引進基礎性人才租房補貼也比原標準提高了一倍多,一次性租房和生活補貼提高至本科每人1.5萬元、碩士每人2.5萬元、博士每人3萬元。值得注意的是,新標準要求是具有“全日制”本科、碩士、博士學歷,原標準無“全日制”要求,其它條件與原標準一樣。
據了解,新引進人才租房和生活補貼工作實施辦法,正在研究制定中。如符合租房和生活補貼申領條件的新引進人才,即使此前已申領了租房補貼的,在實施辦法發布后,符合條件的,可按新標準補發差額部分。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務中心提醒,按照以往經驗,年底申報人數過多,建議符合條件的人才盡早申請補貼。
今年截至6月30日,市本級已經為3萬多名人才發放租房補貼,涉及金額1.07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