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近日,坪山區人民政府公布了《坪山區新引進人才租房和生活補貼2020年度第十一批次公示》,還不了解的朋友,現在跟著一起來瞧瞧吧!
根據深圳市新引進人才租房和生活補貼工作實施辦法》(深人社規〔2016〕20號)等有關規定,我局完成了2020年第十一批次新引進人才租房和生活補貼的受理和審核工作。經核查,我區共2人符合新引進人才租房和生活補貼發放條件,申請人名單及相關情況見附件。
2020年10月29日至2020年11月4日,共5個工作日。
(一)受理范圍:2015年1月1日后經坪山區人力資源部門接收的應屆畢業生、新招調的在職人才、新引進的歸國留學人員。
(二)學歷條件:本科以上學歷,以辦理引進手續時申報的學歷為準。
(三)年齡條件:應屆畢業生和歸國留學人員無年齡限制。在職人才應當符合下列年齡條件:本科未滿30周歲、碩士未滿35周歲、博士未滿40周歲。上述年齡條件以引進調入年度的1月1日為判斷時點。
(四)發放條件:具有本市戶籍、未享受過購房優惠政策、未正在租住市、區政府配租的公租房、未享受過政府發放的人才租房補貼。續發時除需滿足上述條件外,還需同時累計在深繳滿三個月養老保險。
(五)新引進人才在領取租房補貼期間不得租住公租房。租房補貼期間為首次發放租房補貼之日起1年內。
公示期間,歡迎社會各界和廣大市民對公示內容以及人才租房補貼工作予以監督,發現問題可通過來訪、來電、來信等方式向我局反映。反映人反映情況和問題必須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并提供真實姓名、聯系電話等信息以示負責。投訴舉報信息一經查實,我局將根據相關規定進行查處。(投訴地址:深圳市坪山區政府二辦人力資源局401B,投訴電話:)。
點擊下載附件:坪山區新引進人才租房和生活補貼公示名單(2020年度第十一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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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關于2020年第11批次深圳市坪山區新引進人才租房和生活補貼公示的全部內容,若你還想了解深圳積分入戶更多內容,敬請關注即時更新的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