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上傳完成后,進入“網上服務深度”頁面,根據系統提示進行辦理,最后簽署承諾函,即可完成申報
1、區人力資源局對電子材料進行資格審查,合格的,予以受理;不合格的,予以退回申報材料。區人力資源局通過短信向申請人反饋審查結果。(2個工作日,不計入承諾辦理時限)
2、特別程序。對申請人無犯罪記錄及社保進行核查(80個工作日,不計入承諾辦理時限)。區人力資源局對申請材料進行內容審核,合格的予以公示;不合格的退回申請或向申請人作出說明并要求補充、修訂材料。(10個工作日)
3、公示。區人力資源局在區政府網站、區人才工作網和區人力資源官網公示擬發放補貼人員名單。(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不計入承諾辦理時限)
4、撥付辦結。審議通過后,區人力資源局按照相關規定辦理資金撥付手續。(5個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