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下稱深圳人社局)網站日前發布《關于高層次人才業務、新引進人才租房和生活補貼業務相關安排的公告》(下稱《公告》)提到,對2021年9月1日及之后新引進人才不再受理發放租房和生活補貼。
關于高層次人才業務,《公告》指出,2021年9月1日零時起,高層次人才業務(指“高層次專業人才認定”“海外高層次人才確認”“學術研修津貼”等三項業務,下同)停止申報。2021年9月1日零時前已在深圳人社局高層次專業人才申報系統(以下簡稱申報系統)提交申請,且業務狀態為“待受理”,以及處于受理后審核審批環節的申報記錄,按原規定辦理。已提交的申請如由申報單位自行或申請撤回的,2021年9月1日零時后深圳人社局不再受理。
《公告》指出,經審核退回申報單位補充材料的申報記錄,申請單位應當自系統退回次日起60日內按要求補充材料,并在申報系統繼續提交申請,深圳人社局按原規定予以辦理。逾期未在申報系統提交補充材料的,深圳人社局不再受理。
關于新引進人才租房和生活補貼業務,《公告》指出,市、區人力資源部門對2021年8月31日及之前引進的人才按原規定受理申請,對2021年9月1日及之后新引進人才不再受理發放租房和生活補貼。
《公告》指出,深圳人社局將根據全市人才工作安排,對2021年9月1日及之后新引進入戶并在我市全職工作的35歲以下的博士另行制定生活補貼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