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訊記者王睦廣深圳市前海管理局發布2021年6月第一批次、第二批次前海留學回國人員新引進人才租房和生活補貼擬發放名單的公示。根據《深圳市人才安居辦法》、《深圳市新引進人才租房和生活補貼工作實施辦法》的規定,經核查,前海留學回國人員共12名人才符合補貼發放條件,補貼擬發放名單公示至6月17日。
據了解,根據《深圳市新引進人才租房和生活補貼工作實施辦法》,2016年3月23日后,深圳的新引進人才,包括應屆畢業生、引進的歸國留學人員和首次調入的在職人才,符合規定條件的可申請人才租房和生活補貼。新引進人才租房和生活補貼標準為:本科元/人、碩士元/人、博士元/人。補貼資金一次性發放。
目前深圳人才政策進入調整期,近期,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告,就新引進人才租房和生活補貼業務,市、區人力資源部門對2021年8月31日及之前引進的人才按原規定受理申請,對2021年9月1日及之后新引進人才不再受理發放租房和生活補貼;深圳將根據全市人才工作安排,對2021年9月1日及之后新引進入戶并在深圳市全職工作的35歲以下的博士另行制定生活補貼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