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次有跟大家說了應屆生落戶,不知道大家都把詳細的應屆生入戶流程弄清楚了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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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小編跟大家來繼續分享下:《留學生入戶》辦理的詳細流程
希望能幫到各位,也希望有信閱讀到的你點個關注或點贊分享給你身邊的朋友
辦理條件
符合以下全部條件的單位可以提出申請:
1、年齡在45周歲以下
2、取得我市《出國留學人員資格證明》
辦理材料
一、無隨遷人員
1、學歷、資歷證明
2、戶籍、身份證明材料
二、已婚且同時辦理配偶隨遷
1、學歷、資歷證明
2、配偶隨遷承諾書
3、婚姻狀況證明材料
4、戶籍、身份證明材料
5、配偶戶籍、身份證明材料
三、已婚且同時辦理子女隨遷
1、學歷、資歷證明
2、婚姻狀況證明材料
3、戶籍、身份證明材料
4、隨遷子女戶籍、身份證明材料
四、已婚且同時辦理配偶和子女隨遷
1、學歷、資歷證明
2、配偶隨遷承諾書
3、學歷、資歷證明
4、婚姻狀況證明材料
5、戶籍、身份證明材料
6、配偶戶籍、身份證明材料
7、隨遷子女戶籍、身份證明材料
材料說明
一、學歷、資歷證明說明
1、《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學歷學位認證書》或《臺灣地區學歷學位認證書》;
2、出國或赴港澳臺地區的訪問學者提交國內最高學歷學位證書;
二、戶籍、身份證明材料說明
1、如屬集體戶,須提供集體戶口簿中的戶口首頁及個人信息頁,或提供其戶籍地所在公安部門出具的戶籍證明(收復印件);
2、如原籍戶口已注銷,提供原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戶籍注銷證明(收復印件);
3、如果戶口簿上的身份證號碼與身份證上的號碼不一致的,須提供其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戶籍證明須說明出現兩個不同身份證號的原因,并須明確一個有效身份證號。
三、配偶戶籍、身份證明材料說明
與申請人戶籍、身份證明材料要求一致,如配偶為農業戶口,須先到原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辦理農轉非手續。
四、婚姻狀況證明材料說明
雙方在國內結婚則提供結婚證,在國外結婚則提供經我駐外使(領)館認證的結婚證明;離異人員須提供離婚證、離婚協議書或離婚判決書、離婚調解書。如夫妻雙方有前次婚姻的,需提供前次婚姻的離婚證和離婚協議書或離婚判決書。
五、隨遷子女戶籍、身份證明材料說明
如申請同時辦理子女隨遷的需提供。隨遷子女戶籍、身份證明材料要求與申請人戶籍、身份證明材料要求一致。注:子女在國外出生未在國內入戶的,其子女隨遷須待其本人入戶后,再另行向我市公安部門申請。
(市、區人力資源部門,前海管理局人力資源部門名單:深圳留學回國人員引進業務受理窗口地址及咨詢電話)
辦理流程
1、申請
申請人向市、區(新區)人力資源部門提出申請,在業務系統提交申請材料。
2、受理
系統自動受理或由接件受理人員核驗申請材料。申請人符合申請資格,材料齊全、格式規范、申報信息完整且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請人材料不符合要求或信息不完整的,退回更正后予以受理。(2個工作日)
3、審核
系統自動審核或由審核人員對材料進行審核,申請人符合申請資格,并材料齊全、格式規范、申報信息完整且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審核;申請人材料不符合要求或信息不完整的,退回更正。(2個工作日)
4、審批
系統自動審批或審批人員對通過審核的材料進行審批。符合審批條件的,通過系統將留學回國人員引進審批信息推送發改部門,發改部門將人員信息卡、農轉非指標卡的相關信息推送公安部門,不再發放紙質材料,并由公安部門通過系統或手機短信的方式將審批結果及后續辦理流程告知申請人,申請人根據信息提示直接向公安部門申請辦理后續落戶手續。不符合審批條件的,告知不通過原因。(3個工作日)
5、領取結果
人員信息卡、農轉非指標卡直接推送至公安部門,無需到窗口領取紙質件;申請人可按約定的方式到市、區(新區)、前海管理局人力資源部門業務受理窗口,或者選擇快遞的方式領取《留學人員行政介紹信》歸檔。
辦理地點
受理機關: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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