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報訊(記者/李榮華)繼北京、上海推出網約車暫行辦法草案征求社會意見之后,10月8日當天,《深圳市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簡稱《暫行辦法》)正式對外發布。相比京滬兩地將網約車駕駛員條件限制為本市戶籍,深圳稍有放寬,要求是本市戶籍或者持有有效本市居住證。
對前述草案,滴滴出行發來回應表示,地方政府對網約車軸距(≥2700mm)、排量(≥1750毫升,≥1.8T或2.0L)、車輛準入年限(≤兩年新車)以及網約車駕駛員必須有當地戶籍的規定,無形中抬高了門檻準入標準,是變相的數量管控。這些措施將會造成車輛供給驟減、司機大幅減少、網約車車費翻倍以及出行效率大幅降低等后果。
車須是本地牌,駕駛員為深戶或持居住證
在頗受公眾關注的經營者許可條件方面,《暫行辦法》規定:平臺服務器設置在中國內地,未設置在本市的,應當在本市設置數據備份系統。網絡服務平臺數據庫接入本市政府監管平臺。使用電子支付的,應當與銀行、非銀行支付機構簽訂提供支付結算服務的協議等。同時,網約車經營許可有效期為5年,屆滿可按規定申請延續。
而車輛許可條件方面,深圳要求:本市登記注冊的5座以上7座以下乘用車;車輛行駛證載明的初次注冊日期至申請時未滿兩年;燃油車輛軸距2700毫米以上、排量1950毫升以上、達到深圳機動車污染物排放標準。純電動和混合動力車輛軸距2650毫米以上;車輛通過公安機關的營運載客汽車安全技術檢驗等。安裝符合標準,具有行駛記錄功能的車輛衛星定位裝置、應急報警裝置;不得違反規定安裝巡游出租汽車服務專用設施設備。
此外,《暫行辦法》明確網約車運輸證的有效期起始日為發證之日,屆滿日為車輛行駛證載明的初次注冊之日起順延8年對應的日期;注冊登記為個人所有的車輛,車輛所有人應當先取得《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證》,并承諾由本人駕駛車輛提供網約車服務后方可申請辦理網約車運輸證。
駕駛員許可條件則含:具有深圳本市戶籍或者持有有效的《深圳經濟特區居住證》(北京及上海版細則要求駕駛員是本市戶籍)。3年以上駕齡。無交通肇事犯罪、危險駕駛犯罪記錄,無吸毒記錄,無飲酒后駕駛記錄,最近連續3個記分周期內沒有記滿12分記錄,無暴力犯罪記錄;參加網約車駕駛員從業資格考試合格等。
平臺接受深圳監管,駕駛員不得巡游攬客
經營行為方面,深圳版細則草案進一步明確了經營方管理責任,比如:加強安全管理;確保車輛合格和衛星定位數據接入本市政府監管平臺和網絡服務平臺,并購買相關保險;確保駕駛員合格;與駕駛員簽訂勞動合同或協議;承擔主要經營風險;如實記錄營運信息,接入本市政府監管平臺;公布符合規定的計程計價方式,實行明碼標價,并提供本市出租汽車發票,建立服務評價體系和乘客投訴處理制度;為乘客提供駕駛員、車輛等服務信息;不得妨礙市場公平競爭,不從事不正當價格行為;履行乘客信息安全保護義務;遵守國家網絡信息安全規定;車輛載客時不得向駕駛員發布預約信息;不得對乘客實施報復行為等。
同時,《暫行辦法》還規定了網約車駕駛員的經營服務要求:接入合格平臺;安全駕駛,文明服務;保持車輛容貌和整潔衛生;將車輛衛星定位裝置數據接入本市政府監管平臺和網絡服務平臺;按照規定使用正常營運設備開展網約車服務;運營時攜帶相關證件;按照合理路線或者乘客要求行駛;確保車輛由合格的人員運營,個人運營自有合格車輛;不得巡游候客、攬客;在載客狀態時不得承接其他預約業務;發現乘客遺留物品的,主動提醒和歸還;不得對乘客實施報復行為;不得違規收費等。
在監督管理方面,《暫行辦法》明確交通運輸、公安、通信、網信、市場監管、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人民銀行駐深機構、稅務等部門的監管職責;強化監管執法手段,明確市交通運輸、公安等部門有權根據管理需要依法調取、查閱管轄范圍內網約車經營者的登記、運營和交易等相關數據信息;市出租汽車行業協會應當建立網約車經營者和駕駛員不良記錄名單制度。
此外,深圳明確要合理疏導存量。對于2016年11月1日前已經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網約車服務的網約車輛、網約車駕駛員符合規定條件的,《暫行辦法》設定了過渡性制度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