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暫住證統一更名叫居住證,一個人生活在陌生的城市,因為戶籍不在本地,所以會有部分行為受限,那么居住證辦理之后有什么好處呢?如果有好處,該如何辦理呢?
居住證可以叫臨時身份證,類似于綠卡之類的,讓你在這個城市生活和工作便捷
《居住證暫行條例》第十二條規定: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依法享受勞動就業,參加社會保險,繳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積金的權利??h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為居住證持有人提供下列基本公共服務:
(一)義務教育;
(二)基本公共就業服務;
(三)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和計劃生育服務;
(四)公共文化體育服務中心;
(五)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務;
(六)國家規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務。
第十三條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享受下列便利:
(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出入境證件;
(二)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
(三)機動車登記;
(四)申領機動車駕駛證;
(五)報名參加職業資格考試、申請授予職業資格;
(六)辦理生育服務登記和其他計劃生育證明材料;
(七)國家規定的其他便利。
除了以上法律規定的好處之外,其實在法律中還有一個好處是,比如你生活在深圳,別人借你錢不還,你想起訴他,此時,你就可以在深圳你辦理居住證地址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這不是非常便捷的一件事情嗎!
居住證在派出所辦,所需材料:(1)身份證和身份證復印件。辦理居住證時,身份證是必須要準備的證明書。所以,一定要有身份證。否則,居住證不能正常辦理。同時,一寸個人照片不能少,一般要準備3張,(2)數碼回執。辦理居住證時需要到正規的數碼照相館辦理數碼回執。有的地方不需要,(3)居住證申請表。
一般情況下申請居住證時,政府部門會要求你填寫申請表,上面會有很多你的基本信息和其他信息,只要你如實填寫。
根據《居住證暫行條例》第二條公民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在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上,符合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和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可以按照本條例的規定辦理居住證。
在我們生活中會遇到一些公安機關死活都不給你辦理的情形,那我們應該如何處理呢,可以根據法律規定提起行政訴訟。
小案例
2016年6月24日,南元宮社區居委會在陳某不知情的情況下,擅自作出居住《證明》系違法違規行為。事后陳某向文藝路街道辦事處提出申請,要求撤銷南元宮社區居委會的違法《證明》,但一直無結果。
陳某不服向區政府申請行政復議,區政府作出的行政復議決定適用法律錯誤。南元宮社區居委會與文藝路街道辦事處存在行政隸屬關系,應當履行行政監督職責。
高律師說:
居民委員會協助不設區的市、市轄區的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機關開展工作。
南元宮社區居委會系基層群眾自治組織,與文藝路街道辦事處不存在行政隸屬關系,不存在行政管理與被管理關系,故陳某要求文藝路街道辦事處責令南元宮社區居委會撤銷涉案居住《證明》無法律依據。且南元宮社區居委會作出的居住《證明》,其內容是對事實狀況的描述,其性質不是行政行為,最終敗訴。
本案給我們的提示是,辦理居住證應到轄區所在的派出所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