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深圳新居住條例的實施,不少人都在關注深圳居住證入戶問題,深圳持居住證入戶條件是什么?具體流程又是什么呢?
深圳居住證條例第三十三條稱:持證人符合市政府規定的居住年限、就業年限、社會保險參保年限等入戶條件的,可以申請轉為深圳市戶籍居民,不少網友再問,其具體條件到底有哪些?然而深圳持居住證入戶細則并未出爐,就目前來說,入戶最為方便的依然是積分入戶。
深圳新居住證辦理流程及材料以及居住證用途(點擊此處可查看)
非深戶籍人員申領居住證需要什么條件?
非深戶籍人員申領居住證應當同時符合“兩個合法穩定”條件:
(一)在特區有合法穩定居所。非深戶籍人員自辦理居住登記之日起至申領居住證之日止,連續居住滿十二個月的,視為有合法穩定居所;
(二)在特區有合法穩定職業。非深戶籍人員自辦理居住登記之日起至申領居住證之日止,在特區參加社會保險連續滿十二個月或者申領居住證之日前二年內累計滿十八個月的,視為有合法穩定職業。
符合特區人才引進規定和正在特區接受全日制中高等學歷(職業)教育的非深戶籍人員,依照本條例規定在特區辦理居住登記的,可以直接申領居住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