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起,《深圳經濟特區居住證條例》將正式實施。對居住登記辦理、持證人權益等方面作了明確規定。申領居住證要同時符合居住登記連續滿12個月和參加社保連續滿12個月,并實行每年一簽的簽注制度。此外,還首次以地方法規形式建立了申報義務人主動申報居住登記制度。
二是在特區有合法穩定職業,即非深戶籍人員自辦理居住登記之日起至申領居住證之日止,在特區參加社會保險連續滿十二個月或申領居住證之日前兩年內累計滿十八個月的。這就意味著沒有社保辦不了居住證。
非深戶籍人員在深居住多久需申報?
一是即時申報,包括旅館業單位及具有留宿功能的服務場所等,
二是7日內申報,主要針對房屋出租人以及提供宿舍的用人單位等,
三是除前兩類場所外,居住超過15天的,要在15天內申報,也就是說,如果你外地的親朋好友來深居住超過15天,你便有義務主動申報居住登記。
深圳居住證有什么用?
第一,持有居住證按有關規定可享受子女在深就學政策,可向區教育局申請公立小學學位,子女享受深圳居民同等待遇的9年免費義務教育。此外,政策還推出了一項在園幼兒園兒童健康成長補貼,市民只要辦理了居住證、有社保,孩子在深圳幼兒園就可以享受政府的這筆補貼,一年算下來有近3000元。
第二,2012年9月1日起,非深戶籍就業人員持深圳市居住證(不包含臨時居住證)及相關材料可以多次辦理普通護照、港澳臺通行證及簽注,且一年中不限制辦理次數。
第三,享受與深圳戶籍同等待遇的車輛入戶及駕照辦理、年審政策。
第四,享受入戶加分及優先權益,持證一年加一分。
第五,65周歲以上老人可憑居住證辦理深圳市老人優待證。
第六,享受個人購買深圳市“五險一金”,“五險”是指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一金”是指住房公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