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聞網6月23日訊(記者余俐潔通訊員胡瀟予)記者從市發改委獲悉,2019年度深圳市積分入戶指標申請工作將于6月24日正式啟動申請,計劃指標為名,有需要申請的市民即日起可登陸深圳市公安局門戶網站或關注“深圳公安”微信公眾號申請辦理,截止日期為9月30日。
申請條件需滿足三方面無須學歷要求
今年是《深圳市積分入戶辦法(試行)》試行的第三個年頭,根據《深圳市戶籍遷入若干規定》第十一條依法制定,其目的是為了長期在深圳穩定就業和居住的非深戶籍人口開辟了一條新的入戶渠道。該辦法適用對象則為在深穩定就業及居住滿一定年限的非戶籍人口,無需學歷要求。
2019年申請的基本條件與前兩年一致,包括三個方面:一是年齡條件,要求男性在55周歲以下,女性在50周歲以下;二是合法穩定居住及就業條件,要求持有有效的深圳經濟特區居住證,擁有深圳市合法產權住房(或在深圳市租賃住房)年限及依法參加深圳市社會養老保險年限均已滿5年;三是守法條件,要求未參加過國家禁止的組織及活動。申請人必須同時符合上述各項基本條件才能申請。
值得一提的是,以配偶(或本人與配偶共有)房產申請積分入戶的申請人,申請人和配偶的婚姻登記時間須在2018年12月31日之前(含12月31日),且2019年9月30日當日婚姻仍在存續期內。
網上統一申請個名額年底將公布名單
我市積分入戶申請統一通過互聯網提交。申請人可于2019年6月24日至9月30日期間登陸“深圳市公安局”網站(http://ga.sz.gov.cn/),進入“個人業務”—“戶籍遷入”欄目,選擇“積分入戶”進行網上申請;或關注“深圳公安”微信公眾號(szga-110),進入“民生”—“戶政”—“戶籍遷入”欄目,選擇“積分入戶”進行網上申請。申請人以本人真實身份信息注冊申請賬號并進行實名認證后(請根據系統提示,使用手機微信進行實名認證),按照系統提示的步驟和要求填報相關信息后,完成申請提交。
本年度積分入戶網上申請將于2019年9月30日24時截止。受理機關自2019年10月1日起啟動本年度審核工作,受理符合條件的申請人申請,計算各項指標積分分值及總分,按由高到低的順序進行排名。不符合申請條件的不予受理。申請人可于2019年11月15日,憑本人注冊賬號登陸申請平臺,在“我的申請”查詢受理情況及積分分值。
2019年11月15日至11月29日為復核申請期。申請人對本人單項積分分值存在異議的,可于復核申請期內進入申請平臺“我的申請”查看復核申請途徑及方式。2019年11月30日至12月6日為復核審核期,相關部門將對復核申請進行審核。審核結束后,申請人可在申請平臺“我的申請”查詢復核結果,復核后形成的積分分值為最終結果。
受理機關將于2019年12月7日通過“深圳市公安局”網站統一公示排名前名的入圍申請人名單,公示時間為7天。公示期間,任何單位和個人均可通過來訪、來電、來信等方式向深圳市公安局反映公示對象存在的情況和問題。
想要了解更詳細的辦理積分入戶信息,市民可在“公告說明”查詢或撥打深圳市戶政0755-咨詢。來源:深圳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