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齡分值
(年齡不超過50周歲,年齡最高積分上限為10分)
1、大于等于45周歲小于50周歲:0分:
2、年齡小于45周歲的,每減少1歲增加0.5分。
二、能力水平積分
(3選1,不能累計,選最高分)
1、學歷積分
(1)博士研究生學歷+博士學位:125分;
(2)僅具有國內博士研究生學歷或博士學位:120分
(3)碩士研究生學歷或碩士學位:115分;
(4)僅具有國內碩士研究生學歷或碩士學位:105分
(5)具有國內全日制本科學歷和學位或境外取得學士學位:100分
(6)國內全日制本科(無學位):90分;
(7)非全日制本科:75分;
(8)全日制大專:70分;
(9)非全日制大專:60分
注:申請人具有全日制學歷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在原積分基礎上加10分(1)全日制畢業院校屬于“雙一流”建設高校的;
(2)畢業于英國泰晤士報高等教育副刊或QS世界大學排名前150名的境外高校的;
(3)全日制畢業院校屬于深圳市屬高校的。
2、專業技術職稱積分
(1)正高級職稱(專業技術職稱):135分(2)副高級職稱(專業技術職稱):125分
(3)中級職稱(專業技術職稱)+全日制大?;虮究茖W歷:100分
(4)中級職稱(專業技術職稱)+非全日制大?;虮究茖W歷:80分
3、技能積分
(1)高級技師職業資格證書:125分;
(2)技師職業資格證書:100分;
(3)深圳市所屬職業(技術)院校全日制本科畢業:100分;
(4)深圳市所屬技師(高級技工)院校技師、預備技師班畢業:100分;
(5)高級職業資格:70分;
(6)深圳市所屬職業(技術)院校全日制大專畢業的:70分;
(7)深圳市所屬技師(高級技工)院校高級工班畢業:70分,
注:申請人所取得的職業資格證書屬于《深圳市緊缺工種(職業)目錄》的可在原積分基礎上加10分。
三、社保積分
社會保險:工傷、養老、醫療、失業、生育五險
每個險種每滿1個月積:0.05分,社保積分上限為45分。
四、個人納稅
最近3年(不含申報當年),個人所得稅以1萬元起算,滿1萬元積0.9分,在此基礎每增加納稅1萬元積0.5分,以此累計。
五、發明專利
申請人為國家發明專利第一發明人的,積30分,不累積。授權公告日必須在上一年12月31日之前,存在發明人變更情況的不積分。
六、創新創業及技能競賽
1、國家級一、二類職業技能競賽、國家級創新創業大賽中取得一等獎的,積50分,一等獎積40分,=等獎積30分。
2、廣東省一類職業技能大賽、廣東省創新創業大賽中取得一等獎的,積40分,二等獎積30分,三等獎積20分。
3、廣東省二類職業技能大賽、中國深圳創新創業大賽國際賽行業(專業)賽深圳市一類職業技能大賽、深圳市創新創業大賽取得一等獎的,積30分,二等獎積20分,三等獎積10分。
4、在深圳市二類職業技能大賽取得一等獎的,積20分,二等獎積10分=等獎積5分。
七、減分
1、被列入國家聯合懲戒失信黑名單或被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總分減200分。
2、有被強制戒毒或因吸毒被執行行政強制措施、行政處罰記錄的,總積分減300分。
八、辦理方式:
1、在規定時段內,申請人以個人申辦或單位申辦方式通過我市人才引進系統向各區人力資源部門提出申請。
2.根據市發展改革部門下達專項指標數,由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分類確定"學歷專技型人才”和“技能型人才”的引進額度(指標數);
3、按“學歷專技型人才”和“技能型人才”兩類分別排分,兩類申請人分別按照積分從高到低排序,擇優審批辦理人才引進及入戶手續;由各區人力資源部門統一進行受理、審核審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