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深圳純積分入戶條件2020年深圳積分入戶條件一共分為兩種,第一個是以社保、居住年限為積分內容的純積分入戶,第二種是以學歷、繳稅數額為積分內容的在職人才積分入戶,本文主要向大家介紹的是第一種純積分入戶條件,第二種在職人才積分入戶請點擊下方文字閱讀。
2020年深圳純積分入戶條件
基本條件
同時具備以下基本申請條件的人員,可向我市公安機關提出積分入戶申請:
1、年齡男性在55周歲以下,女性在50周歲以下;
2、持有有效的深圳經濟特區居住證;
3、擁有深圳市合法產權住房(或在深圳市租賃住房)并依法按時參加深圳市社會養老保險年限均已滿5年;
4、未參加過國家禁止的組織及活動;
條件說明
一、關于基本申請條件核查和積分計算的時點說明
申請人入戶條件核查及積分分值計算時點為本年度申請截止日期(2019年9月30日)
二、關于擁有深圳市合法產權住房的說明
1、深圳市合法產權住房的范圍
經我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登記確認的具備合法產權的住宅類房產。
2、擁有深圳市合法產權住房的要求和時限
以擁有深圳市合法產權住房計算積分的,須同時符合以下兩項條件:
(1)本年度申請截止之日(2019年9月30日),申請人須至少擁有一套深圳市合法產權住房。
(2)申請人應在當前或曾經擁有(可為已轉讓、出售等情形)的深圳市合法產權住房中,選擇一套擁有時間最長,且已滿5年的住房用于計算積分。
3、擁有深圳市合法產權住房的權利份額說明
申請人提交的當前擁有和用于計算積分的深圳市合法產權住房,滿足以下條件之一的,方可視為擁有:
(1)申請人本人為房產權利人且權利份額≥50%;
(2)申請人配偶為房產權利人且權利份額≥50%;
(3)申請人本人和配偶同為同一房產權利人,且夫妻雙方擁有的權利份額之和≥50%。
4、申請人和配偶的婚姻登記時間
凡以配偶(或本人與配偶共有)房產申請積分入戶的,申請人和配偶的婚姻登記時間須在2018年12月31日之前,且2019年9月30日婚姻仍在存續期內。
三、關于在深圳市租賃住房登記時間認定的說明
申請人以租賃住房計算積分的,租賃時間以市住房和建設局核算認定的住房租賃登記時間為準。
申請人租住由市住房和建設局或各區人民政府提供的公共租賃住房的,租賃時間由市住房和建設局根據申請人提交的本人姓名、公民身份號碼等信息進行核算認定。
四、關于深圳市社會養老保險繳交時間認定的說明
本年度申請截止之日(2019年9月30日),申請人須仍在繳交深圳市社會養老保險。申請人繳交深圳市社會養老保險有中斷的,其分值將在剔除中斷時間后再予累計計算,申請人補繳形成的參保時間不予計算。申請人在申請時需填報個人繳交社會養老保險相關信息(個人參保信息可登陸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查詢)。社會養老保險繳交時間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根據申請人提交的本人姓名、公民身份號碼等信息進行核算認定。
積分條件
申請人的入戶總積分為穩定居住、穩定就業及誠信守法情況等指標的累計積分。各項積分指標計算時點均截止至2019年9月30日。
親屬隨遷條件
一、配偶隨遷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1、被投靠人登記為本市常住戶口時間及夫妻結婚登記時間均滿2年。申請人夫妻屬復婚的,其復婚登記時間作為"結婚登記時間”
2、申請人戶口簿服務處所欄反映申請人屬黨政機關(部、委、辦、局)在編人員,須提供無業證明或變更戶口簿信息或單位開具的非在編且同意戶口遷出的證明
二、未成年子女隨遷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1、申請人父母雙方或一方是本市常住戶口居民;
2、申請人無參加國家禁止的組織或活動的記錄。
3、申請人為被投靠人繼子女,其市外戶籍有撫養權的父或母符合我市夫妻投靠條件的,該繼子女可單獨投靠繼父或繼母;
4、申請人系被投靠人有法定撫養責任(或征得有撫養權一方同意辦理遷戶)的未成年子女或以下成年子女:
(1)年滿18周歲不滿20周歲,在高中(含中職、中技)或大學教育階段在校就讀的成年子女(戶口未遷至院校所在地)
(2)本省生源且戶口已遷至院校所在地的未婚未育應屆高校畢業生,畢業后未正式落實接收單位,父母戶口已遷至本市的成年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