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2018年度深圳市積分入戶指標申請工作正式啟動,計劃指標為1萬個。今日起,申請人可通過深圳市公安局門戶網站申請,截止日期為9月30日。此外,今年深圳市積分入戶申請平臺更新,申請人還可在申請填報階段掌握實時比對信息。
配圖為資料圖,與本文無關。
進入試行期第二年的《深圳市積分入戶辦法(試行)》是深圳首個單純的積分入戶政策,根據《深圳市戶籍遷入若干規定》依法制定,其目的是為長期在深穩定就業和居住的非戶籍人口開辟一條新的入戶渠道。
作為深圳首個積分入戶政策,該辦法試行期為3年,自2017年7月17日起正式實施,而當年度首批積分入戶指標為1萬個。2018年度深圳市積分入戶計劃指標仍為1萬個。
深圳市發改委介紹,2017年度經過初審,符合申請條件的總人數為人,經復核,符合申請條件的總人數為人,其中,購房者為人,租房者為1069人,購房者最高得分為841分,租房者最高得分為498.5分。最終,成功申請分數線為307分,入戶人數為人,成功申請率大約為40%。
為提高初審效率及準確性,今年申請平臺已完成對接市規土委、市住建局等所需數據的實時比對工作,實現初審網絡化、信息化,即申請人在申請填報階段即可掌握實時比對信息。
今年積分入戶申請的基本條件與去年一致,包括三個方面:一是年齡條件,要求男性在55周歲以下,女性在50周歲以下;二是合法穩定居住及就業條件,要求持有有效的深圳經濟特區居住證,擁有深圳市合法產權住房(或在深圳市租賃住房)年限及依法參加深圳市社會養老保險年限均已滿5年;三是守法條件,要求未參加過國家禁止的組織及活動。申請人必須同時符合上述各項基本條件才能申請。
在此基礎之上,按照擁有合法產權住房或租賃住房的時長、繳納社會養老保險時長累積分數,有不良信用記錄、有刑事犯罪記錄等情形則相應扣減分數。其中,穩定居住指標包括在深自有住房和租賃住房兩種,申請人可選擇其中一種進行積分。此外,今年以配偶(或本人與配偶共有)房產申請積分入戶的申請人,申請人和配偶的婚姻登記時間須在2018年1月1日之前,且2018年9月30日當日婚姻仍在存續期內。
據深圳晚報南方都市報等
來源:北京晚報
編輯:tf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