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
深圳發布了關于戶籍遷入政策調整的意見稿
引起了很多深圳人的關注
在這個基礎上
深圳昨天又發布了關于核準類和積分類入戶新政
并公開征求意見
為了方便大家
窗妹特意將意見稿中的變化幫大家整理出來
具體就一起往下看看吧!
優化人才引進核準類條件
《征求意見稿》將核準類學歷型人才的底線要求調整為全日制本科,技術型人才底線要求調整為“中級職稱+全日制大?!?/strong>,技能型人才底線要求調整為技師。
不符合上述核準條件的其他人才,通過積分方式擇優審批引進。
【應屆畢業生核準類條件】
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符合第六條規定的基本條件,同時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可按核準類的引進方式,經市、區人力資源部門核準后辦理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接收手續:
?。ㄒ唬┚哂袊鴥绕胀ǜ咝H罩撇┦垦芯可鷮W歷,且年齡在45周歲以下的人員。
?。ǘ┚哂袊鴥绕胀ǜ咝H罩拼T士研究生學歷,且年齡在40周歲以下的人員。
?。ㄈ┚哂袊鴥绕胀ǜ咝H罩票究茖W歷并取得學士學位,且年齡在35周歲以下的人員。
屬于深圳生源的應屆畢業生,符合上述條件,或具有國內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專學歷且年齡在35周歲以下的,可以辦理畢業生接收,接收后到公安部門辦理復戶手續。本款所述深圳生源指參加高考時具有深圳戶籍的人員。
屬于國內普通高校統招統分、培養方式為非定向、學習形式為非全日制的應屆畢業研究生,參照普通高校全日制研究生辦理。
非應屆畢業生以及入學時未納入國家普通高校招生計劃、未經省級招生主管部門批準招收的畢業生,或畢業時未納入當年全國統一派遣計劃的畢業生,不適用于本條款。
【在職人才核準類條件】
從市外調入干部和招調工人、引進留學回國人員(以下統稱引進在職人才),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可按核準類引進方式,經市、區人力資源部門核準后直接辦理在職人才引進入戶手續:
(一)學歷型人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
1.具有國內博士研究生學歷,或具有博士學位,年齡在45周歲以下的。
2.具有國內碩士研究生學歷,或具有碩士學位,年齡在40周歲以下的。
3.具有國內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學本科學歷并具有學士學位,年齡在35周歲以下的。
4.在國(境)外學習并獲得學士以上學位的留學人員。其中學士年齡在35周歲以下,碩士年齡在40周歲以下,博士年齡在45周歲以下。
(二)專業技術型人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
1.本市認定的任期內高層次人才且未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的。
2.持有效期內的深圳市鵬城優才卡且符合相關規定的。
3.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職稱,年齡在50周歲以下的;或具有副高級專業技術職稱,年齡在45周歲以下的。本項所述人員需同時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
4.具有中級專業技術職稱,年齡在35周歲以下的。本項所述人員需同時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
(三)技能型人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
1.在世界技能大賽和國家級一、二類職業技能競賽中獲獎的人員,或獲得“中華技能大獎”“全國技術能手”“廣東省技術能手”“深圳市技術能手”稱號的人員。本項所述人員年齡要求在45周歲以下。
2.具有高級技師職業資格證書(或經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備案的企業、社會培訓評價組織核發的高級技師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年齡在40周歲以下;或具有技師職業資格證書(或經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備案的企業、社會培訓評價組織核發的技師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年齡在35周歲以下。本項所述人員的職業資格證書需同時符合《深圳市緊缺工種(職業)目錄》。
(四)獲深圳市委、市政府表彰,且年齡在45周歲以下的人員。
優化積分項目和指標設置
積分類人才引進入戶,以“積分排名”方式,根據申請人個人情況進行積分,按積分總值從高至低進行排序,根據當年度下達的指標數量確定入戶人員。此舉將較好地兼顧科學性與公平性,確保人才引進政策更開放、更有效。
本次《征求意見稿》對積分類人才引進的指標和分值明細予以明確。
基礎指標:
包括學歷、專業技術職稱、技能、年齡和在深繳納社會保險時間;
加分指標:
包括個人納稅、發明專利和創新創業及技能競賽;
減分指標:
包括個人信用和違法行為。
對比原綜合評價分值表,修訂后的積分指標和分值將更加合理,突出多元評價方向;同時突出納稅、穩定就業等個人指標權重,體現人才貢獻度、產業需求和精準引才導向。
值得一提的是,這次修訂有兩點改動需要注意:
1、調整社保繳納積分方式
申請人在本市工作并按照國家和本市相關規定按月繳納社會保險(包括工傷、養老、醫療、失業、生育保險五個險種),每個險種每滿1個月積0.05分,社保積分上限為45分。
社保積分由積分類人才引進入戶系統直接從社會保險系統讀取其正常繳納社保數據后得分。補繳社會保險的時間、少兒醫療保險繳費時間不予計算。
2、增加了創新創業大賽加分項
相較以往只有技能競賽可以加分,本次增加了創新創業大賽加分項,與技能競賽分值相當,以進一步鼓勵創新創業,激發人才活力。
《征求意見稿》也對積分類人才引進的指標和分值明細予以明確。
加大聯合懲戒力度
本次修訂還加大了聯合懲戒力度。
1、以積分方式引進的,申報時列為國家聯合懲戒失信黑名單或被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扣200分;
2、有被強制戒毒或因吸毒被執行行政強制措施的,扣300分。
本次修訂后,深圳人才引進的相關政策也將進一步整合。
原實施的《深圳市人才引進實施辦法》《深圳市人才引進綜合評價分值表》《深圳市接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實施辦法》《深圳市留學回國人員引進實施辦法》等4個規范性文件將整合為1個,即《深圳市核準類和積分類人才引進及入戶實施辦法》,涵蓋國內人才和留學回國人員,人才引進政策更具整體性和系統性。
最后,窗妹還要提醒大家,這次只是意見征求稿,還沒有具體實施,大家如果有建議或意見的話,可在2021年6月13日(星期日)前提出意見,具體意見請發送至電子郵箱,并請注明“規范性文件征求意見”字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