純積分入戶申請條件
申請積分入戶人員應同時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一、年齡條件
要求男性在55周歲以下,女性在50周歲以下;
二、合法穩定居住及就業條件
要求持有有效的深圳經濟特區居住證,擁有深圳市合法產權住房(或在深圳市租賃住房)年限及依法參加深圳市社會養老保險年限均已滿5年;
三、守法條件
要求未參加過國家禁止的組織及活動,違反計劃生育規定應當依法繳納社會撫養費的,且社會撫養費已繳納完畢。
入戶積分指標
積分指標包含穩定居住、穩定就業、誠信守法三類:
1.穩定居住指標為自有住房和租賃住房兩種(只能選擇其中一種進行積分)。
2.穩定就業指標為依法按時繳交深圳市社會養老保險。
3.誠信守法指標為不良信用記錄;被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刑事犯罪記錄;被強制戒毒或因吸毒被執行行政強制措施、行政處罰記錄。
18年的純積分入戶
成功申請分數線為304分
17年的成功申請分數線為307分
成功申請率為40%
即每2.5名申請人中就有1名可成功申請
積分分值核算有關說明
申請人的入戶總積分為穩定居住、穩定就業及誠信守法情況等指標的累計積分。
一、穩定居住指標:包括在深自有住房和租賃住房兩種(申請人僅可選擇其中一種進行積分)。
1、在深擁有自有住房每滿1個月積1分;
2、在深合法租賃住房每滿1個月積0.2分;
二、穩定就業指標:依法按時繳交深圳市社會養老保險。
在深依法按時繳交社會養老保險每滿1個月積1.5分;
三、誠信守法指標:包括不良信用記錄;被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刑事犯罪記錄;被強制戒毒或因吸毒被執行行政強制措施、行政處罰記錄。
1、有不良信用記錄且還款(費、稅)逾期時長未滿90天,每存在一筆減15分(個人征信以深圳市個人信用征信系統核查的個人信用結果為準。申請人因逾期還款(費、稅)形成的不良信用記錄,在年度申請截止之日前還清欠款(費、稅)的,不納入減分。存在多類減分情況的,累計減分);
2、有不良信用記錄且還款(費、稅)逾期時長已滿90天,每存在一筆減30分(個人征信以深圳市個人信用征信系統核查的個人信用結果為準。申請人因逾期還款(費、稅)形成的不良信用記錄,在年度申請截止之日前還清欠款(費、稅)的,不納入減分。存在多類減分情況的,累計減分);
3、被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減100分;
4、有刑事犯罪記錄,減200分;
5、有被強制戒毒或因吸毒被執行行政強制措施、行政處罰記錄,減150分。
需準備的申請材料
基本材料
1、申請人個人征信報告
2、申請人的居民戶口簿
3、申請人的身份證
4、申請人現婚姻狀況證明材料(未婚的不用提供)
5、入戶地選擇及材料
6、遷移證(僅限非廣東戶籍)
7、準遷證第三聯(僅限非廣東戶籍)
申請人現婚姻狀況證明材料
1、已婚的,提供結婚證(在國外領取婚姻登記法律文書的,需提供簽發地的中國駐外使領館的認證證明材料);
2、離異的,提供離婚證和離婚協議或法院判決(民事調解)書;
3、喪偶的,提供配偶死亡證明文書,戶口簿“婚姻狀況”欄已登記為“喪偶”的不需提供。
入戶地選擇及材料(申請人根據自身實際情況按以下先后順序依次選擇入戶地)
1、配偶家庭戶。所需材料:配偶戶口簿。
2、本人或親友的房產立戶。所需材料:擬入戶地派出所出具的標準地址單。
3、掛靠親友家庭戶。所需材料:戶主戶口簿。
4、本人單位集體戶。所需材料:加蓋用人單位公章的集體戶口簿扉頁復印件。
5、配偶單位集體戶。所需材料:加蓋配偶單位公章及同意入戶意見的集體戶口簿扉頁復印件。
6、派出所代管戶。無以上入戶地選擇條件的,遷入單位營業執照經營場所登記所在地派出所代管戶。所需材料:單位營業執照復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