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青島市人社局獲悉,根據《關于實施人才支撐新舊動能轉換五大工程的意見》要求,為深入實施人才強市戰略和人才優先發展戰略,吸引更多優秀高校畢業生來青就業,更好地服務青島經濟社會發展,出臺了《關于印發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住房補貼標準為本科畢業生500元/月,碩士研究生800元/月,博士研究生1200元/月;緊缺專業碩士研究生1200元/月,緊缺專業博士研究生1500元/月。
補貼對象首次增加本科生范圍
派遣期內國內普通高校統招全日制研究生;2018年及以后畢業,派遣期內國內普通高校統招全日制本科學歷畢業生;2016年及以后首次來青就業,并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的留學回國研究生;2018年及以后畢業且首次來青就業,并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的留學回國本科學歷畢業生,均在發放范圍。
補貼申領最長36個月,更“人性化”
申報人員須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并獲得相應的學士、碩士、博士學位,申報補貼時需具有本市戶籍。申報人員就業單位應按規定在青正常繳納社會保險。已購買青島市產權型人才公寓、保障性住房(限價商品房、經濟適用住房),享受過租賃型人才公寓、公共租賃住房和本市引進人才購房安家補貼等購房優惠政策,以及機關事業單位已發放住房補貼,已領取一次性安家費的研究生,不再享受高校畢業生住房補貼。申報人員上學期間為就業狀態或有城鎮職工社會保險繳納記錄的,不可申報高校畢業生住房補貼。
申報人員自申領補貼月份起36個月內可享受住房補貼。對已領取補貼但未申領滿36個月且要提高學歷層次的人員,須先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提交暫停補貼申請,待取得新學歷再次來青就業后,仍符合現行住房補貼政策的,可按新的學歷補貼標準在畢業三年內提交申請,繼續申領剩余月份補貼。
網上申報,審核提速效率高
補貼申報采取網上申報的形式。申報及審核過程中,除目前暫時無法通過信息資源平臺進行信息比對的,可要求持材料進行現場審核外,對可通過國家或全市統一政務信息資源共享交換平臺獲取的個人學歷、享受購房優惠政策等信息不再要求現場提供書面材料。
補貼申報時間不再采取每年固定時間段集中申報一次的辦法,補貼申報工作啟動后,申報人員可隨時進行申報。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日常受理申報申請,通過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一體化信息平臺核實申報人員就業、社會保險繳納情況。通過國家或全市統一政務信息資源共享交換平臺對個人學歷、戶籍、工商注冊等信息進行核實。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在每月首個工作日匯總上月市、區市申請人名單后,送市不動產登記機構、市住房保障部門和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由以上三個部門按照職責分別對申報人員的購房情況、享受各類住房優惠政策等情況,以及機關、事業單位申報人員在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開設住房補貼賬戶情況進行核查確認,并將核查結果反饋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經審核符合條件的人員,由各級人社部門將擬發放住房補貼人員名單對外公示,經公示無異議的,由各級人社部門將住房補貼發放至符合條件的人員。城市信報記者羅敏通訊員馬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