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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很多人在老家也報考了自考考試,因為工作地點變動來到了深圳,那么如何將自考考籍轉入廣東省深圳呢?流程是什么?下面就跟小編一起來了解一下詳細流程吧。
1如何辦理外省轉入手續
考生如需將外省自考合格成績轉到我省,應當在我省獲得一門或者一門以上課程合格成績,取得我省考籍后,再從原考試省辦理轉出手續,并于每年3月1—25日和9月1—25日登錄廣東省自學考試管理系統,確認檔案已經到檔后,在網上提出轉入申請,打印轉考登記表,然后向當地縣(區)自考辦提交本人準考證、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轉考登記表,以及轉入外檔號,提交材料并經市考辦審核通過。30個工作日后再登錄廣東省自學考試管理系統查詢辦理結果。具體事宜見廣東省自考管理系統公告。
2如何辦理合并準考證手續
考生如持有兩個或以上我省自學考試準考證,需辦理合并準考證手續,可登錄廣東省自學考試管理系統,確認個人信息后,在網上提出合并準考證申請,并在當地市考辦規定時間內向當地縣(區)自考辦提交原準考證、目的準考證、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提交材料30個工作日后可登錄廣東省自學考試管理系統查詢辦理結果。辦理成功后,只保留目的準考證,原準考證作廢,不能繼續使用。
3廣東省自考考籍轉入流程
①考生按照新生報名的要求辦理報名手續,取得廣東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準考證。
②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辦理轉入手續。其中,考生檔案在3月份轉入廣東省的,辦理時限為當年的3月1-25日;考生檔案在9月份轉入廣東省的,辦理時限為當年的9月1-25日;如逾期辦理,考生檔案將被退回轉出省。
③考生登錄廣東省自學考試管理系統通過考籍管理模塊中的外省轉入功能,查實廣東省考辦已經接收到轉出省考辦寄出的考籍檔案,記下外檔號,打印《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轉考(轉入)登記表》,并簽名確認;然后向縣(區)考辦提交該登記表以及廣東省準考證、身份證的原件和復印件,并在復印件注明外檔號。
④考生在廣東省記錄的個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別、出生年月、身份證號)必須與轉出省所記錄的個人信息一致,如有變更,須提供派出所出示的相關證照。
⑤縣(區)考辦收集考生材料,驗核考生材料后,打印《外省考生考籍轉入憑證》交考生,證件原件退回考生??h(區)考辦將考生材料統一集中報市考辦。市考辦驗核考生材料后,通過系統的考籍和轉免考管理模塊中的外省轉入功能錄入考生在廣東省的準考證號,在復印件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分別在每年上半年3月31日前和下半年9月30日前將考生材料以及《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轉考(轉入)登記表》上報省考辦。
⑥省考辦審核后,不返回書面結果,考生可通過系統查詢審核結果。審核通過的考生,可使用系統的畢業預測功能查詢報考專業所需通過的自考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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