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所高校應屆畢業生可先落戶后就業
繼國內一些城市對應屆大學畢業生實行“先接收后就業”的政策后,深圳此次也對高等院校全日制應屆畢業生開放了個人申辦人才引進的渠道,但個人申辦條件相對于單位辦理的標準要更加嚴格。
辦法規定,應屆畢業生個人申報落戶深圳,須同時符合以下5個條件:(一)具有本科以上學歷和學士以上學位;(二)屬于國家計劃內統招應屆畢業生;(三)畢業院校屬于當年度《深圳重點引進的自主創新人才畢業院校名單》范圍;(四)所學專業屬于當年度《深圳接收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專業目錄》中的重點引進專業;(五)取得大學英語四級證書或大學英語四級考試成績達到420分以上。全日制應屆博士畢業生申辦人才引進手續,不受后3項條件的限制。
據介紹,為了避免造成過多應屆畢業生落戶后不能就業的現象,目前規定接收個人申辦畢業生的院校只有38所,相比單位接收畢業生的446所要少得多。市人事局有關負責人透露,這38所院校的劃分只是一個初步嘗試,在以后的工作中還可能適時修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