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符合公租房的條件即可申請。
公租房申請條件:
申請人應年滿18周歲,在主城區有穩定工作和收入來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規定收入限制的無住房人員、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難家庭、大中專院校及職校畢業后就業和進城務工及外地來主城區工作的無住房人員。但直系親屬在主城區具有住房資助能力的除外。
公租房申請資料:
1、本人手寫申請書(黑色水性筆書寫,簽名按手印)
2、申請人共同申請人(除申請人之外的家庭成員或合租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正反兩面)
3、申請人共同申請人的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4、婚姻證明:
(1)單身離異喪偶的,需民政局婚姻登記機構開具單身證明
(2)離異人員離婚協議書,房屋財產分割證明(法院判決)
(3)已婚人士的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
5、收入證明(所有成員均須出具,證明要求原件):
(1)有工作單位人員,工作收入證明(申請社區發放)近12個月工資存折明細銀行對賬單(要求:加蓋單位公章及財務章)
(2)靈活就業人員,單位證明(注明:單位地址、電話、聯系人)
(3)無業人員,本人書面說明,門棟組長居民代表證明居住地社區街道核實后蓋章
(4)在校學生,出具學生證在校證明(注明:入學時間,全日制自修,大專本科,學制年限)
(5)就業年齡段居民,均須出具有無繳納社保、醫保憑證
6、房產證明:
(1)戶籍地房產證明
(2)租住房屋的家庭或個人,房屋備案證明(居住地社區警務室辦理)
(3)借住親友房的家庭或個人,a.借住房屋的房產證明(原件及復印件)b.房主戶口以及本人頁(原件及復印件)c.居住地居委會開具借住證明(注明親友關系及時間)
7、有以下情況者,需出具以下證明:
(1)如戶口與房產證地址不一,需出具同一地址證明
(2)本市戶口遷入滿一年,需提供遷出地相關房產證明及房主戶口首頁本人頁,原件及復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