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入戶:
入戶條件:
全日制普通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且年齡在45周歲以下的非本市戶籍人員可持畢業證申請入戶。本人擁有合法穩定住所的,應在合法穩定住所申請辦理落戶;本人無合法穩定住所,但直系親屬擁有合法穩定住所的,可在其直系親屬的合法穩定住所地申請辦理落戶;無合法穩定住所,可在單位集體戶或區(市)縣人才交流中心集體戶申請辦理落戶。
入戶材料:
1、入戶申請表;(公安辦證中心現場領取或上網下載)
2、畢業證書(畢業證遺失的提供畢業證明書);(原件和復印件)
3、經市人社局驗證的“成都人才服務碼";(市人社局指定網站申請)
4、申請人居民戶口簿(戶籍保留在校的提供遷移證)和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5、入本人住房的提供:入戶地合法穩定住所佐證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入直系親屬住房的提供:入戶地合法穩定住所佐證材料、親屬關系佐證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入直系親屬戶口的提供:入戶地合法穩定住所佐證材料、入戶地居民戶口簿、親屬關系佐證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入單位集體戶的提供:集體戶首頁、本人無房佐證材料(原件)
入人才集體戶的提供:本人無房佐證材料。(原件)
備注:
1、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申請落戶,應在市人社局指定網站()申請,取得經過驗證的"成都人才服務碼"后辦理;未通過驗證的,申請人提交教育部學歷認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教育部學信網查詢打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咨詢服務熱線:。
2、省內居民辦理遷移前,必須到居住地派出所進行居住登記。
3、申請人或直系親屬擁有合法穩定住所的,可按相關政策同時申請配偶、未成年子女、老年父母投靠入戶。
4、入集體戶的,應在本市無住房。
辦理流程:
第一步:申請“成都人才服務碼”掃碼獲取本人專屬“成都人才服務碼”,等待系統驗證通過(1個工作日)。
●“成都人才服務碼”全日制學歷驗證未通過的提供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學信網查詢打印)
●國外取得學歷人員須先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網站(核查后辦理)
第二步:申請入戶(選擇下面其中一種方式即可)
1.關注“成都公安微戶政”微信公眾號,“市外戶口遷入”中申請網上郵寄辦理。(申請辦理遷移前,必須到居住地派出所進行居住登記,否則無法申請入戶)
2.本人前往入戶地區(市)縣公安辦證中心申請入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