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晚報記者黃明鋼李飛
2014年起,大專生也能入戶深圳了。記者昨日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獲悉,我市2014年人才引進工作將于2014年1月1日啟動。2014年接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繼續執行《深圳市接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管理辦法》(深人社規[2012]3號)。市外在職人才引進繼續執行《深圳市人才引進實施辦法》(深府辦函[2013]37號),其配套文件《2014年深圳市人才引進綜合評價指標及分值表》(深人社規[2013]12號)將于2014年1月1日起實施。
大專應屆畢業生
可入深戶
據介紹,2014年,我市接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繼續執行《深圳市接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管理辦法》(深人社規[2012]3號)。應屆畢業生接收在專業、院校、指標、申辦方式等方面均無限制,凡符合“身體健康,未違反人口和計劃生育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的規定,未參加國家禁止的組織及活動,無勞動教養及違法犯罪記錄”等基本條件,且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可由用人單位申請接收,也可以委托我市具有相關代理資質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申請辦理接收:具有全日制大專以上普通高等教育學歷的;本市院校畢業生;本市生源畢業生。
人才引進評價指標
及分值微調
2014年,我市引進市外在職人才繼續執行《深圳市人才引進實施辦法》(深府辦函[2013]37號),其配套文件《2014年深圳市人才引進綜合評價指標及分值表》(深人社規[2013]12號)將于2014年1月1日起實施,《2013年深圳市人才引進綜合評價指標及分值表》(深人社規[2013]5號)同時廢止。
2014年在職人才引進政策在總體上保持了原有政策的穩定性和延續性,只是對人才引進綜合評價指標及分值表進行了微調。調整的原則,一是堅持人才引進數量和質量并重、引進市外人才與轉化存量人才并重。二是堅持人才評價的市場導向,根據我市產業轉型升級的方向,大力引進企業所需人才,為我市經濟社會發展提供人才支持。三是根據我市人才引進工作實際,完善分值體系,提高政策的可操作性,防范人才引進中的投機行為。
《2014年深圳市人才引進綜合評價指標及分值表》的主要特點:一是更符合我市產業轉型升級階段的用人需求,引進更多的高技能、專業型人才。通過調整技能、學歷、職稱、社會服務等指標的分值或計分規則,鼓勵和引導更多的人員通過學文化、學技術、學技能來提高自身的綜合素質。二是更強調和注重人才的實績。通過進一步優化指標體系,完善投資納稅、年齡、夫妻分居等方面的分值或計分規則,對個人的實際能力和社會貢獻作出更為科學、客觀的評價。調整45周歲以上的減分規定,由原來的每年減2分調整為每年減5分,促進人才隊伍年齡結構的優化。調整夫妻分居的積分規定,申請人配偶為本市戶籍的,不另外加分,但年齡超過40周歲也不減分,以體現人文關懷。三是積分評價體系更為科學合理。通過進一步完善發明創造、社保、房產、單位申辦加分、不良誠信記錄等方面的分值和計分規則,防范人才引進中的投機行為、虛假申報和違規行為。
2014年1月20日10時起
辦理人才引進業務
據介紹,為進一步優化人才引進系統,為用人單位和各類人才提供更優質高效的服務,我市人才引進系統將于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月20日期間進行升級改造。在系統升級改造期間,停止在職人才引進和應屆畢業生接收業務信息申報。2013年12月31日前正式申報的信息,業務受理、審核、審批環節照常進行,按2013年政策和2013年度業務指南辦理。申請人和用人單位可登錄系統查詢信息、打印表格,但不能申報和修改信息。2013年度最后一批在職人才信息和預審結果反饋將于2014年1月2日~10日公示。
2014年度人才引進業務申報將于2014年1月20日上午10時起開辦,用人單位需進行年度初始化后申報業務。2014年1月1日之后正式申報的信息,按2014年政策和2014年度業務指南辦理。2014年度政策可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查詢,2014年業務指南也將于近期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