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深圳入戶招工、調工、調干身份如何判定?
1、調干:在戶籍地有人事檔案并商調到我市,具有干部身份的辦理調干手續。
取得干部身份,主要有以下四種途徑:
(1)全日制普通大中專院校畢業生由人事或教育有關部門辦理接收手續后,獲得干部身份。檔案中應有:報到證等。
(2)軍隊干部轉業到地方后具有干部身份(自主擇業人員不能異地交流),檔案中應有:軍官轉業審批表等。
(3)由地級以上組織人事部門審批辦理錄干手續,檔案中應有:錄干審批表等。(錄干手續于2001年3月取消)
(4)經招錄的公務員及事業單位職員,檔案中應有:招錄審批表等。
2、調工:在戶籍地有人事檔案并商調到我市,具有工人身份的辦理調工手續。
取得工人身份,主要有以下三種途徑(1)通過原勞動部門辦理招工手續,檔案中應有:招工審批表(招工通知、吸收固定工審批表,區縣勞動部門蓋章)等。(2)技校畢業生由原勞動部門辦理分配手續,檔案中應有由學校和區縣勞動部門簽發的分配函等。(3)退伍軍人的安置審批文件(區縣以上民政局安置辦蓋章)
3、其他情況辦理招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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