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深圳晚報
準備申請公租房、
安居房的小伙伴注意!
未來申請這些要設收入財產限額
為貫徹落實深圳住房制度改革要求,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會同深圳市司法局等部門起草了《深圳市公共租賃住房建設和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建設和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和《深圳市人才住房建設和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以下分別簡稱《公租房管理辦法》《安居型商品房管理辦法》和《人才住房管理辦法》),于4月29日在市住建局官網發布,公開征求社會各界意見。
2018年8月,深圳市政府出臺了《關于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并舉的住房供應與保障體系的意見》,提出深圳將在2035年前新增建設籌集170萬套住房。其中,市場商品住房70萬套,占40%左右;公租房、安居型商品房和人才住房共100萬套,占60%左右。
本次公開征求意見的3個“住房管理辦法”是《關于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并舉的住房供應與保障體系的意見》的配套文件,對3種住房的申請條件、住房分配方式、住房封閉流轉機制等作出了規定。
01
安居型商品房預計
2021年后形成有效供應
深圳提出,將在2035年前新增建設籌集公租房、安居型商品房和人才住房不少于100萬套,分近期、中期、遠期施行。為實現這一目標,3個“住房管理辦法”將在住房建設籌集方面突出以下內容。
一是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多主體包括市區政府、人才住房專營機構、房地產企業等八大主體;多渠道包括新供應用地、棚改、工改保、城市更新配建、地鐵上蓋建設等15種渠道。
二是加大供給,努力實現供需平衡。2016年以來,深圳加大了3種住房建設籌集力度。由于項目從開工建設到竣工交付需要一定周期,所以短時間內未形成大規模供應。目前,安居型商品房供應較少,但全市正在努力突破土地瓶頸,提高安居型商品房用地比例,預計在2021年之后形成有效供應。
三是努力提升住房品質,實現從住有所居到住有宜居的轉變。大力推廣裝配式和綠色建筑,打造設計優良、質量可靠、綠色宜居的安居工程,如將建成國家級安居工程示范項目的光明長圳項目;堅持教育、醫療、交通、文體等公共配套設施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交付;大力推進綠色物業和智慧社區建設,構建管理有序、和諧美麗的幸福家園。
02
環衛工人等群體
申請公租房不限戶籍
《公租房辦法》規定,除了面向戶籍人口中收入中等偏下及低收入家庭供應以外,還將根據國家有關政策,面向新市民中的公交司機、環衛工人等為社會提供基本公共服務的相關行業人員以及先進制造業職工供應,不限戶籍。其中,戶籍人口中收入中等偏下及低收入家庭申請輪候的主要條件是:具有深圳戶籍并在深繳交3年社保,不超過收入財產限額,無自有住房,3年內未轉讓或者因離婚分割過自有住房,未正在領取住房租賃補貼。
《安居型商品房辦法》規定,申請租賃或購買的主要條件是:具有深圳戶籍并在深繳交10年社保,無自有住房,5年內未轉讓或者因離婚分割過自有住房,未享受過購房優惠政策,不超過收入財產限額。
《人才住房辦法》規定,申請租賃的主要條件是:具有深圳戶籍或者持有有效居住證的各類人才并在深正常繳納社保,無自有住房,3年內未轉讓或者因離婚分割過自有住房、未享受過購房優惠政策。申請購買的主要條件是:具有深圳戶籍的各類人才并在深繳交10年社保,無自有住房,5年內未轉讓或者因離婚分割過自有住房,未享受過購房優惠政策。
03
設收入財產限額
標準由發改部門另行制定
設定收入財產限額是住房保障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國內外的普遍做法,也是實現住房保障精準化的必要措施?!豆夥哭k法》《安居型商品房辦法》分別規定公租房和安居型商品房的申請家庭須符合收入財產限額要求。
收入財產限額的具體標準由市發改部門另行制定、公布,并實施動態調整。收入財產的認定核對工作由市民政部門負責,在申請家庭誠信申報的基礎上,通過政務信息共享和大數據核查等手段,努力實現收入財產核對工作的準確高效。
04
安居型商品房和人才住房
按批分配、封閉流轉
關于住房分配方式,公租房采取輪候分配和定向配租相結合的方式,安居型商品房和人才住房實行按批次分配。對于已在輪候庫的公租房申請家庭和安居型商品房申請家庭,可繼續采用輪候分配方式。
同時,為充分體現對特殊困難群體的照顧,在安居型商品房的分配過程中,撫恤定補優撫對象、殘疾人家庭等可享受增加抽簽次數、配置兩個搖號號碼、適當加分等優先政策。
《安居型商品房辦法》及《人才住房辦法》分別對出售的安居型商品房和人才住房封閉流轉的情形、流轉價格、取得完全產權的條件、應繳增值收益計算規則等作出了具體規定。
比如,出售的安居型商品房和人才住房在一定年限內封閉,不得上市流轉,因另購市場商品住房等法定事由或自身原因需要轉讓的,應當面向其他符合申購條件的對象轉讓,或由原產權單位或主管部門按規定回購;自簽訂買賣合同之日起累計在深繳納社保滿15年,或者年滿60周歲且購房滿10年的,經批準并向政府繳納增值收益后,可以取得所購住房的完全產權,同時將應繳增值收益與在深服務年限掛鉤,優待扎根深圳作貢獻的人才。
05
違法違規行為將面臨聯合懲戒
為了提高住房資源的使用效率,確保住房保障公平公正,3個“住房管理辦法”明確了一系列后續監管措施:一是完善執法監督措施,采用信息化等科技手段加強租售后監管;二是明確用人單位、申請家庭、房地產經紀機構以及企事業單位的法律責任;三是建立信用管理機制,有關當事人存在違反法律法規及規章行為的,除依法進行處罰外,還將其納入不良行為記錄,依法實行聯合懲戒。
另外,《公租房辦法》《安居型商品房辦法》均設置了一定期限的政策實施過渡期,即新辦法頒布后一定期限內,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可繼續依照原有規定提出輪候申請,或者已取得受理回執的,經審核合格可以進入輪候庫,繼續適用原辦法。新辦法施行后申請人提出申請的,將按新政策執行。
人才住房作為新的住房類型,不涉及新舊政策銜接問題。
三大類住房申請條件
公租房
主要申請條件:具有深圳戶籍并在深繳交3年社保,不超過收入財產限額,無自有住房,3年內未轉讓或者因離婚分割過自有住房,未正在領取住房租賃補貼。另外,面向新市民中的公交司機、環衛工人等為社會提供基本公共服務的相關行業人員以及先進制造業職工供應,不限戶籍。
安居型商品房
主要申請條件:具有深圳戶籍并在深繳交10年社保,無自有住房,5年內未轉讓或者因離婚分割過自有住房,未享受過購房優惠政策,不超過收入財產限額。
人才住房
申請租賃的主要條件:具有深圳戶籍或者持有有效居住證的各類人才并在深正常繳納社保,無自有住房,3年內未轉讓或者因離婚分割過自有住房、未享受過購房優惠政策。
申請購買的主要條件:具有深圳戶籍的各類人才并在深繳交10年社保,無自有住房,5年內未轉讓或者因離婚分割過自有住房,未享受過購房優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