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深圳“二次房改”的住房供應計劃
到2035年,深圳將新增建設
籌集各類住房170萬套
其中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
公共租賃住房總量不少于100萬套
超出商品房的數量
上百萬的政策性住房如何籌集?
3月5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通過最新一期市政府公報正式印發《深圳市人才住房和公共租賃住房籌集管理辦法(試行)》,通過創新籌集工作機制,盤活各類社會存量用房,拓展人才和公共租賃住房的籌集渠道。
根據該辦法,符合條件的住宅、商務公寓、租賃用房、城中村房源,以及經依法處理后的沒收類違法建筑,滿足安全條件的房源都可以籌集作為人才住房和公共租賃住房。
這些住房均可籌集
按照《辦法》中的規定,以下滿足房屋結構安全、消防安全和地質安全條件的房源可以籌集作為人才住房和公共租賃住房,并向符合條件的對象進行供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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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ǘ┥虡I用房按規定改建成的租賃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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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ㄋ模┙浺婪ㄌ幚砗蟮臎]收類違法建筑;
?。ㄎ澹┢渌鐣媪坑梅?。
另外,下列未納入過安居工程年度實施計劃的房源,可以納入安居工程年度實施計劃的籌集任務統計范圍:
?。ㄒ唬┊a業園區配套宿舍;
?。ǘ┏鞘懈?、棚戶區改造、土地整備等各類拆舊建新項目中的搬遷安置房;
?。ㄈ┫硎軈^政府租房補租的對象所承租的社會存量用房。
籌集方式租購并舉
除了規?;赓U,還可以用購買的方式籌集。
《辦法》規定,籌集主體:
?。ㄒ唬┛梢?strong>向住房租賃經營機構等市場主體租賃經改造后的房源;
?。ǘ┮部梢?strong>租賃未經改造的房源并自行改造作為人才住房和公共租賃住房;
?。ㄈ┻€可以通過與住房租賃經營機構等市場主體開展長期合作的形式,建立年度籌集項目庫,明確年度籌集房源套數,籌集主體在合作期內提出租賃需求時,由住房租賃經營機構等市場主體提供房源。
以規?;赓U方式開展的籌集項目應當滿足人才住房和公共租賃住房的配租時限要求,籌集項目的租賃期限不得少于6年。
通過購買市場商品房的方式籌集人才住房和公共租賃住房的,應當符合本市房地產市場調控政策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城中村房源要滿足安全條件
在城中村房源的籌集上,《辦法》主要針對通過規?;赓U方式籌集的未經改造的城中村房源。
對這種房源,應當委托房屋安全鑒定機構名錄內的鑒定機構進行房屋結構安全鑒定,并根據鑒定結論開展設計與施工活動,確保房源滿足結構安全使用要求。
通過規?;赓U方式籌集的未經改造的城中村房源應當先行改造,改造項目規模條件符合本市小散工程或零星作業標準的,按照《深圳市小散工程和零星作業安全生產納管暫行辦法》的相關規定辦理安全生產備案手續;對于規模條件以上但暫未納入本市施工許可范圍的改造項目,由各區政府參照《深圳市小散工程和零星作業安全生產納管暫行辦法》予以納管,改造實施過程必須確保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
通過規?;赓U方式籌集的未經改造的城中村房源,根據《深圳市城中村規?;赓U整治改造消防安全指引》的有關規定開展消防設計與改造。
改造完成后,由從事城市公共安全技術研究的第三方機構進行評估,并出具評估意見,確保房源滿足消防安全使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