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周刊-經濟網訊(記者鄧雅蔓)7月15日,深圳出臺最新住房調控新政,其限購力度之大引起市場廣泛關注。
《中國經濟周刊》記者梳理發現,區別于以往的購房政策,此次新政主要出現了6方面的變化。
一是本地戶籍的單身人士首次納入限購隊伍中,新政規定,入戶滿3年且社保連續繳納3年才有購房資格;非深戶則沿襲以往政策,滿5年社保即可購房。
政策原文:深戶居民家庭、成年單身人士(含離異)須在本市落戶滿3年,且能提供購房之日前在本市連續繳納36個月及以上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證明,方可購買商品住房。
二是針對離異人士,即夫妻離婚,購房資格倒追3年計算套數。
政策原文:夫妻離異的,任何一方自夫妻離異之日起3年內購買商品住房的,其擁有住房套數按離異前家庭總套數計算。
三是對首付比例的調整。無房無貸首付30%。無房有貸款記錄買普通住宅首付50%,非普通住宅首付60%。家庭有1套購買普通住宅7首付70%,非普通住宅80%。
第四方面是轉讓增值稅轉變到5年才免,即將個人住房轉讓增值稅征免年限由2年調整到5年,發揮稅收調控作用。
第五方面是實際總價750萬需繳納豪宅稅。原文表示,享受優惠政策的普通住房應當同時滿足以下條件:住宅小區建筑容積率在1.0(含)以上;單套住房套內建筑面積120(含本數)平方米以下或者單套住房建筑面積144(含本數)平方米以下;實際成交總價低于750(含本數)萬元。
最后一方面是新房抽簽,新政明確,要優先無房、個稅或者社保年限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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